抱在一起,这可真是一次尴尬的拥抱。
任来风想松手,却感觉到金碧辉的身体软绵绵的,大概是刚才摔倒太突然让吓住了。这样的话他就不能松手了。他松手了,人家不是又摔倒了吗?
但光这样抱着也不是个事儿呀,说不得,任来风就往前走了一步,怀里的女人往上一托往前一送,刚好把人放到办公桌上。金碧辉的办公桌又宽又大,是一张四面雕花的黄花梨木书桌。把金碧辉放到上面,你就算坐不住,躺到上面、趴到上面都可以,反正是怎么都掉不下来。
当然,能保持点儿形象,还是让对方保持点儿形象的好。怎么说人家也是安国军的中将总司令,也不能太没面子不是?任来风把金碧辉放到书桌上之后,用两只手扶住了她的双肩,这样人就不会倒了嘛。
金碧辉的眼睛有点而迷离,似乎脑子也有点儿不清楚了。
“十四姐,咱俩第一次见面时说的话我可还记着呢。你也没忘吧?”任来风貌似在提醒什么。不过,以俩人现在的姿势说出这种话,怎么都容易让人产生歧义。金碧辉显然就是产生歧义的人之一。
“第一次见面?嗯,第一次咱俩说过的话你还都记着呢?我可是记不全了呢。好弟弟,你说,你都记得什么了?”
好弟弟?这称呼差点儿没把任来风给呛死!有你这么称呼人的吗?你叫我来风我同意了,可那却不代表你能随便给人起名字呀。但他现在有话想问这女人,却也不便因为这个和金碧辉闹翻,不能因小失大,我忍了!任来风咬咬牙,没对这称呼提出抗议。
其实人家金碧辉也有道理。是你先叫我十四姐的,我叫你好弟弟有错吗?你认我当姐,我当然要认你做弟弟了。当然,这是俩人的心理想法,至于能不能想到一起,得看俩人的生物场是不是有相同点了。
“十四姐,咱俩第一回见面的时候,我问过你北京人头盖骨的事情,当时你说是保证不会出国。我说想要看看,你也答应了。你看,什么时候能让我看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