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儿的个子很高挑,大概只有一百七十五公分左右,当然在拉马尔身边还是显得非常娇小,留着一个看上去非常可爱的水母头,脸蛋圆圆的,只是因为带着墨镜看不清长相。
拉马尔只是看了一眼,就又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到了慢跑上面。
“拉马尔奥多姆?!”
女孩儿就和昨天的那个司机一样,被拉马尔的样子给吓了一跳,呆呆的站住了,等拉马尔跑出去了十好几米,才回过神,加快脚步追了上去。
“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看样子好像在这里住了很长时间了吧?”女孩儿的声音很好听,带着一点东方女孩的那种特有的娇弱感。
这次轮到拉马尔一愣,在澳洲住了很长时间?怎么可能!
“不!我这个夏天第一次来墨尔本!”
就连拉马尔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回答,或许是这个女孩儿给他的感觉很安静,才让他心生好感的。这样的感觉就连卡黛珊都不曾给过他,卡黛珊只会用另一种更加刺激的方式让拉马尔达到放松的目的。
“第一次?怎么可能?那你怎么会对这里这么熟悉?还知道在这个公园里面晨跑!”女孩儿的脸上分明写上了不相信。
“我在美国的时候有看地理杂志啊,还有澳大利亚的朋友,是他告诉我的。”拉马尔当初为了可以在奥运会期间的到得到澳洲球迷的喜欢可是下了一番苦功的,对于澳大利亚的前几位的大城市可是好好的了解了一番。
“哦!”女孩儿勉强接受了找个理由,“你是来旅游的吗?”
“是!”
“那你怎么到这里了?”女孩儿简直就是一个好奇宝宝,“墨尔本最有意思的地方可不在这,这里根本就没什么可玩的!”
“我喜欢这里的文化底蕴,很安静!”
“真怪!”女孩儿笑了,接着朝旁边张望了一眼说,“再见了!谢谢你陪我跑步!”
说着就朝不远处的一家麦当劳跑了过去,跑了几步突然转身对拉马尔又喊了一句:“你很像我喜欢的一个篮球明星,但是我觉得他的脾气一定没有你这么好!”
说完,女孩挥挥手就跑远了。
拉马尔站在原地,心里就剩下了一个想法,好险!差点儿被认出来。
慢跑了1个小时,拉马尔感觉身体舒服极了,旅涂的疲劳一扫而光,回去的路上他找了一家位于唐人街的卖早点的小饭店,拉马尔最近发相比于美式的早餐,还是中国花样繁多口味各异的早餐才更加和他的胃口。
就这样唐人街上出现了非常奇怪的一幕,一家中式早餐店门口,一个身材高大的黑人老外正大口吃着羊肉包子,津津有味的品尝着凉粉。而在唐人街对面不远处的一家麦当劳里面却挤着许许多多上班族正在追赶着他们所谓的时尚。
拉马尔前世就非常不明白,为什么去吃肯德基、麦当劳那种垃圾食品的行为会被一些国外的年轻人当成一种时尚。
身为美国人的拉马尔可是很清楚,在美国人们只是把麦当劳当成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快餐,也只有那些赶时间的上班族才会进去品尝一顿他们自己都感觉范围的汉堡。特别是在球队当中,主教练菲尔杰克逊是明令禁止任何人吃那些东西的。
“那些垃圾食品就像寄生虫,他们会让你的身上长出一些根本就不需要,或者说错误的肉,如果你们不想自己的职业生涯这么早就结束,最好里那些垃圾远一点儿。”
“老板!再来十个肉包子!”拉马尔故意把声音放的很响,顿时引来了周围人奇异的眼神关注,就好像他们眼前这个正张着血盆大口吃包子的老外是从石器时代来的一个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