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年后的重逢
陆昔被惊吓到的样子很……
有趣。
他长相俊美张扬, 又因为有些内向,总是沉默寡言面无表情,不熟悉的虫族会误以为他是一个高冷的雄虫。
可这都是表象, 这只内心柔软善良的雄虫其实很容易被吓出原型。
“你、你、你怎么——”
“我?”夏白渊体贴地接话道:“我怎么出现了?”
陆昔说不出话来,拼命点头:“是啊是啊。”
正值盛夏,炎热的气温中蝉鸣阵阵,路上的虫族都穿着短袖, 阳光下他们的肌肤都闪着健康的光泽。
陆昔穿着毛绒玩偶的外套, 揭下头套的他脸上有着汗渍, 但这并未让他看起来有多少狼狈, 反而像一株刚出水的小白菜, 清凌凌的。
“系统说我该死了。”夏白渊嘴角含笑, 眼睛微弯:“历史上的我就是在那个时候死掉的。”
系统……
陆昔的嘴角抽搐了一下, 无力地垂下了脑袋。
他设想过很多和夏白渊重逢的场景,在回到现代的近一千个日日夜夜里,他无时无刻不会想到夏白渊。
他摘取春天的枝头上第一片嫩叶, 做成书签, 想和夏白渊一起拥有春天;
他在节庆日时拍下盛大的庆典, 想和夏白渊一起见证缤纷的气球和彩带下人们灿烂的笑脸;
他在心里无数次地撰写见到夏白渊时要说的话,用尽了他这一生全部的笔墨,又无数次地推翻重来, 在三年时间里打磨不停。
他想,他应该穿上盛大的礼服, 亲吻夏白渊的手背, 在璀璨的灯光下向世人宣告这是他一生的伴侣。
而不是他雌的在他完成学校的社会实践作业的时候!!!把自己做的丑陋气球小狗塞进夏白渊手里!!!
QAQ甚至因为视野狭窄而没认出夏白渊。
小说里的主角哪怕换了面具穿了马甲甚至换了一个壳子, 他的命定之人也能精准心动。而陆昔隔了一套衣服就两眼一摸黑了——他甚至标记过夏白渊。
……麻了。
别说什么感人肺腑的情话了, 他现在只想把夏白渊手里那个小熊头套套回来。
站在车水马龙的街头, 夏白渊用指尖提着那个小熊头套,蓝绿色的双眸迎着日光如同天幕的颜色:“陆昔,我回来了。”
他的语气轻巧,仿佛只是在说一件寻常事,却听得陆昔心头狂跳,他捂住脸,低下头去,耳根绯红。
“你不要这么看我……”
“为什么?”夏白渊大感意外,以至于他微微歪着脑袋,困惑道:“我给你带来了什么困扰吗?”
对陆昔来说确实有点突然。
可是对于夏白渊来说,他已经准备了很久。
经历了数年的战役,他终于完成了自己的目标——奠定了虫族的基本疆域,在盛大的欢呼声中,系统软糯的声音传来。
【叮!恭喜您达成目标,你可以选择立刻去往未来,也可以选择一个月后去往未来。】
夏白渊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来准备,他宣称自己要解甲归田,一点点淡出虫族的视野。然后参加了雌虫陆昔和罗诏的婚礼——虽然说出来很奇怪,但夏白渊当时并未感到任何违和感……两者虽然长得一模一样,但夏白渊却绝不会认错。
罗诏也是。
他实在是一只很奇特的雄虫,在战争期间,夏白渊也受到过很多他的帮助,但直到婚礼时,罗诏才对他说,其实他从未认错过……
那么,他究竟是抱着怎样的心情,一直留在雄虫陆昔的身边呢?
夏白渊不得而知,但他看得出,罗诏对雌虫陆昔有着无法用爱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