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的东西虽然多,但是价格比镇上便宜了不少。
她转了一圈,最后看上了一件蓝色的毛呢大衣,觉得沈小荷穿上应该会好看,于是就给她买了下来。
买衣服花了三十多块钱,快抵得上人家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了。
售货员看着沈知意出手十分大方,对她的态度十分的友好,基本上沈知意走到哪里就有售货员笑着追到哪里。
这一出手就是别人一个月的工资,所有的售货员看着沈知意的眼里都满是羡慕。
特别是看到沈知意旁边的程兆年时,就更是不加掩饰的羡慕。
看看人家对自己媳妇多好?人长得英气挺拔,还这么大方,基本是媳妇要买啥就给买,从来不多说一句,宠媳妇到了这种地步,这样的好男人真的太少见了。
沈知意买了个蛇皮袋,把所有的衣服全部装了进去,然后在售货员羡慕的目光中,挽着程兆年的胳膊走出了百货大楼。
程兆年一手提着蛇皮袋,一手被沈知意拉着,注意到大街上人看过来的目光,有些不自在的红了红耳朵。
毕竟这年头,不要说是手拉手走在大街上,就是男女稍微离得近一点都会被当做流氓。
好在两人从百货大楼出来之后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路上的行人都在行色匆匆的往家里赶,也没有过多注意沈知意他们。
两人提着蛇皮袋找了个招待所,招待所不大,但里面还算干净,住一晚上六毛钱。
就是床有点小,躺两个人有点挤。
程兆年害怕沈知意晚上睡的不舒服,本想再开一间,却被沈知意给拦住了:“兆年哥,你说我们夫妻俩要是不睡一间,明天出去指定会被招待所的人拿斜眼看,还以为咱两做了什么偷鸡摸狗的事情呢?”
程兆年想想也确实是这么个道理,索性也就由着她了。
放了行李之后,沈知意见时间还早,百货大楼旁边有个电影院,电影八点才开始,这会儿还能吃个饭再去看电影。
两人出了房间后,锁了门,刚走到招待所的大厅,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外面走了进来。
那身影神色慌张,只顾低着头走路,根本没有看到沈知意和程兆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