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
苏良等人入住到了一处名为“月上人家”的客栈中。
他小憩片刻后。
便带着杜雷和孙胜来到了大街上。
长清县主街上。
售卖药材、莲藕、丝织品的店铺甚多,品质大多都是上乘。
苏良三人正走着。
忽然看到不远处围着一群人,不由得快步走了过去。
苏良走近人群。
发现是一名年轻女子正在卖身葬父。
其女子一身麻衣,跪在地上。
看上去有十六七岁。
模样也算得上清秀,不过可能因饮食不良,面色有些泛黄。
她的身前铺设着一张白布,上面写着一些基本信息。
其名为玉莲,年方十六,欲借三十贯钱葬父,她为婢三年,作为偿还。
所谓的卖身葬父。
其实只是个噱头,本质上不是卖身,而是雇佣。
大宋禁止掠卖人口。
对女子而言,当妾要有婚约,当婢要有雇佣契约,不然都是不合法令的。
当下。
大宋甚是讲究孝道,有厚葬之风。
江南地区的一些百姓甚至会:葬其亲,至破产。
三十贯葬父,基本算是薄葬了。
一具普通的棺材外加寿衣,稍微体面一些,就要近二十贯钱了。
外加雇佣人力,吹吹打打,抬棺挖坑。
三十贯钱根本不禁花。
在民间,“卖身葬父”的事情并不少,苏良也不打算掺和。
此女子为婢三年,不但能葬父,还能为自己寻一份有吃有喝的差事。
这对于一个无亲无故且甚是贫困的十六岁女子而言,算是一个不错的归宿了。
若她在为婢期间,能成长为一名厨艺精湛的厨娘或者精于针线活儿,待三年之期结束后,也就不愁吃喝了。
等攒够彩礼,便能找个老实男人嫁了。
其实,这就是很多底层女性的一生。
先做富人婢,后做穷人妻。
苏良若出面给她三十贯钱,反而会让当下的她失去生计,下半辈子没准儿会过得更糟。
不过。
这种“卖身葬父”也要看机遇和运气。
只有碰到某个富人家缺使唤丫头,同时又能拿出三十贯闲钱,才能帮助她。
若无人相帮,此女子还可找当地官府。
不过,官府安葬乃是最低等的安葬方式。
当地官府会将其父亲安葬,不过采取的是流民或无人认领的尸体的安葬方式,较为粗糙。
甚至是多名尸体挤在一个大坑里。
一般有儿女的。
即使砸锅卖铁,也不会让父母享受此等最低等的待遇。
就在苏良准备离开时,一旁传来一道粗犷的声音。
“丫头,爷给你三十贯,不过你必须做婢六年,如何?”说话者,乃是一个一脸横肉的中年胖子。
玉莲抬起头,噙着泪花,道:“这位……大官人,六年……六年太长了吧!”
三十贯。
买下一个丫鬟三年的使用权,其实已经算是捡漏了。
在长清县,一名十六岁以上的女性。
即使去做洗衣、采桑、针线、打杂类事务,一日的价格至少也是五十文。
一个月就是一贯五百文,一年就是十八贯,三年就是五十四贯,六年就是一百零八贯。
花三十贯钱换来一百零八贯的回报,实乃黑心肠。
并且,六年的时间。
不但会影响其正常的成亲生子,还会增大被欺辱、殴打,甚至失身的概率。
这属于赤裸裸的剥削了。
顿时,有围观者看不惯了。
“你也太欺负人了吧!三十贯便想雇佣一个丫鬟六年!”
“朱有胥,街面上谁人不知你朱扒皮的外号,在你家当工,哪个没有被剥削过,有时干了一个月,还要倒给你钱呢!”
“丫头,千万不答应他,此人心坏着呢!有人在他家做短工,干了三日,说好的三百文,他称弄坏了他家的农具,睡坏了他家的床,连大门口门槛的磨损都能栽赃到你头上,最后算了一圈后,你还要给他一百文。”
“丫头,你若答应他,他摧残你六年后,一定会想法让你欠他的钱,没准儿就将你卖到半掩门(暗娼)里面了!”
……
朱有胥大肚子一挺。
“你们要觉得不公平,你们出钱替他葬父啊!老子帮她完成孝道还有错了?”
朱有胥看向玉莲,道:“小丫鬟,你这种情况,别人都觉得晦气,你觉得会有几个买主?”
“天气可是越来越热,你是想让把你爹的尸体放臭,还是要让官府将他葬在乱坟岗保不齐就被野狗拖出来,还是跟我走?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
玉莲双眼噙泪。
在她眼里,孝道比天大。
“大官人,我……”
就在她即将答应之时,一旁又传来一道声音。
“三十贯,我出了!”
一名身穿月白色长衫,面色甚是白皙,年约三十岁的男子走了出来。
“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