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起老举的家林庄,我去老闫的老家还是多的。我是这一辈里最大的孙子,又是在县城长大的孩子,村里面大家都很宠溺我。
尤其是老闫的爷爷奶奶,眼睛里就只有我这个重孙子,平辈的其他孩子相比起我来,得到的宠爱少的可怜。
在老举家没找到的存在感我在这找到了,夏天去河里泡澡逮知了,冬天去河上打鱼溜滑,门前经过的这条运河的分支见证了我的童年。
老太太冬天让我睡在最里面的热炕头,夏天变着花样给我做吃的,凉面条配十三鲜,呼饼子配芝麻盐,打下来的枣泡到酒里拿出来当零食,每天晚上睡觉前还经常给我按摩头,用手指尖一遍一遍轻轻刮着我的头皮直至我睡的深沉。
老太太手里的钱大多是孙子辈上门偷偷给的,为数不多的钱用来买她感觉最奢侈的调味品——冰糖。
然后背着其他的孙子孙女们,偷偷给我塞上一颗,看我吃到嘴里仿佛比她自己吃要甜的多。
老太天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裹小脚的女人,黑色和青色两条裹脚布每天换一次,正好我当时学到一句歇后语,使我们语文老师用来形容我们作文的
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为此我还仔细的闻了闻那个黑色的裹脚布,果然老师的话信不得,一点味道都没有。
倒也没有三寸金莲那么夸张,十岁孩子的脚穿上老太太的鞋正好,因为我还挺喜欢穿,大小刚刚好。
老头是个不善言辞的人,可能那个年代的人都是如此吧,女人话多一些,男人几乎都不怎么讲话,不过男人依旧是说了算的,而且从小就有长幼尊卑的座次,老头子和他的黑色木凳子就卡在正中间的位置多年没有变过。
老闫的叔叔照顾两位老人,在村里当上了支书,那是个顶大的官,家里天天有人上门交粮食,开会,房间里还拜了个麦克风,跟房顶的大喇叭相连,有什么事一声招呼就都知道了。
这位爷爷的弟弟与我相处的时间很长,没有像老太太那样过分的疼爱我,不过为数不多的温柔还是给了我一些的,不爱笑的他经常看着我乐得合不拢嘴,漏出被烟熏黄的牙和萎缩的牙龈。
追鸡遛狗摘石榴,摸鱼爬树逮知了,我以为会一直这样,直到我慢慢长大,回去越来越少了,一周一次到一月一次。
老爷子已经过了耄耋之年,还是喂牲口种庄稼一刻不得闲,直到有一天突然倒在了房檐下,再也没有站起来。
一倒下人就不行了,吃不进东西甚至喝不进去水,就这样一日一日的熬着,熬过了6天。
终于到了周六,老闫带着我回家探望,老爷子身上盖了七八层被子,还是冻得发抖,这个年纪的人已经是不需要送医院了,大家默认就是时候到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不舍得离开。
老爷子嘴唇干裂,女儿们扶着用水沾着湿润一下嘴唇,用已经模糊的看着坐在木椅子上的我,就这样歪着头看着,看着就合上了双眼。
众人的哭声渐渐响起,人们开始给他穿上寿衣,老闫的姑姑安顿好看着眼前的我,埋怨道
“老头就是等着看你一眼,才没有咽气,你……你怎么才来”
我从没感觉到老爷子对我有何不同,不曾想人生最后的时刻他想到的是见我一面,在他心中也许我是这个家族的希望吧。
我从没想过我身上需要背负这么重的担子,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就愣愣的坐在那,看着一波一波的人进来,看着一波一波的人哭泣。
场面很大,据说是本地最大的葬礼,因为年龄大辈分高,周围村子的很多人都来看。
很多跟我有一丝血缘关系的人都在,平时很少见到的人现在全都出现了。
我跟着磕头行礼,跟着跑前跑后,看着失落的老太太盘腿坐在床头,有神的眼睛那一段时间眼睛里也没了光。
流程还是复杂的,尤其是孙女婿要行三叩九拜的大礼,大家乐此不疲的看外地的孙女婿出洋相,逗弄那些吹着唢呐管子的小媳妇,说一些小小的黄段子,除了孝子孝孙周围的人都是欢乐的,甚至笑声大过了哭声。
我不太懂,疑惑的问老闫他们为什么不伤心,老闫道
“这是喜丧,大家欢欢喜喜的送老人才是对他最大的尊重”
不是很理解,我还是点了点头,也许是吧。
老爷子离世后,我回去的更少了,学业倒是没那么紧张,不过城市的生活可能更吸引我和老闫。
天天唱着卡拉ok,看看电视二三十分钟就能回家的路程比以前方便了,回去次数也还是不多。
不知道老太太在家会不会想念我,我是被乱七八糟的事情绊住了脚,没有那么思念她们。
老闫越来越感觉我的音乐天赋遗传了他,想培养我在这方面用力,还让我上了一次电视,参加了当地的歌唱比赛。
我只记得那是一个兔年,因为我二等奖的证章上有一个金属的兔子,据说是纯金的。
比赛根本就没有任何准备,给我报名我都不知道,只是放学之后拉着我就去了服装店,买了一件红色条的衬衣后 又草草的给我画了画脸,就被推着上了台。
本来就天天在卡拉ok锻炼,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