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流氓音色和清脆百灵鸟的合唱(1 / 2)

音韵酒吧今晚全场的顾客们原本以为,男生开口那低沉浑厚磁性的嗓音就已经是够惊艳的了。

结果等到女生一开腔,更是了不得。

如同百灵神鸟降临人世间的天籁嗓音。

好听到无法形容。

歌词更是让人拍案叫绝。

你让我独自斟满这碗红尘的酒!

这什么歌词啊,写的太让人心魂动荡。

尤其!

这里可是酒吧啊。

简直太应景了,BUFF直接叠满了。

天作之合!

...........

舞台

A05、A06、A07几个卡座上。

声乐系3班的男生女生们全都一个个呆住了。

只一个开腔,人就听傻了!

大家脑海里全是那一句在回荡。

「你让我独自斟满这碗红尘的酒,借来晚风下口敢与寂寞交手」

不停的快速回荡。

作为国内顶级艺术高校声乐系专业的大四学生,对于音乐歌曲的敏感程度,是要超过普通人太多太多的。

正因为超过太多普通人的敏感,才对这天籁好声音更加入迷。

自已班里的女同学颜倾婵人美歌甜?

不对。

不对。

都不能说是歌甜,那太谦虚了,而是天籁之音。

怪不得呢。

颜倾婵在声乐专业课上从来都没开过口。

原来人家身怀神通绝技,有百灵神鸟附体之术。

自然不屑于开口。

又或者是在照顾大家的面子?

她这样级别的唱功嗓音,要是在大学课堂上一开口。

那还得了?

所有的学生都要被降维打击。

什么向雯洁,什么狗屁的声乐系最好的金嗓子,都要被吊打。

人家低调,给大家留着面子呢。

结果........

向雯洁还不自知,要主动去挑衅,还想要压制人家,真是夜郎自大不知死活啊。

尤其是刚才那几个帮着向雯洁阴阳过颜倾婵的女生。

此刻一个个的全都面色尴尬的低下了头,感觉脸上发烫发红。

有点没脸见人啊。

.......

李勋康不是声乐专业的高材生,最多也就是个音乐爱好者,算是个外行而已。

老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

他对音乐歌曲以及唱功的认知,远远比不上其他真·声乐系的学生的。

他根本理解不了这简单一开腔的唱功,如果没有天赋,再努力也没用。

所以这个时候的李勋康还没感觉到最真切的压力。

可在他身边的女友向雯洁面色已经有点僵住了。

好强的歌曲,更强的是嗓音唱功。

要完了。

.......

酒吧中央舞台。

颜倾婵嗓音刚刚落下,唐言立刻顺势接腔,浑厚磁性的嗓音继续轰炸。

“那蠢蠢欲动却不曾愈合的伤口

来回试探思念的痛..........”

不止现场观众。

就连舞台上和唐言对唱的颜倾婵,在感受到唐言的唱功和嗓音时,同样有一种被惊艳到的感觉。

平时看惯了唐言的作曲以及音乐创作才华,对他的演唱能力潜意识里是忽略的。

再加上他只演唱过一首《时间都去哪儿了》,对唱功要求也没那么极致,所以更对唐言的唱功没有清晰的认知了。

此刻听到唐言全力浑厚磁性的嗓音,直接就被震住了。

颜倾婵有一种惊为天人的感觉,一双大眼睛明亮的如诗如画,灵动而传神。

她时而闪烁着狡黠的光芒,时而深藏着无尽的温柔,动情了接唱:

“我为你斟上这碗沾满红尘的酒

可敢小酌一口思量不见尽头........”

那清脆的歌声,好似山谷中黄鹂的鸣叫,婉转动听,让人沉醉其中。

开口跪,再次开腔,依旧是巅峰之音。

清澈入耳,不带一点杂音水分。

音乐的震撼穿透力此刻直接拉满。

双方都将毕生唱功发挥到极致。

在电影演艺圈。

有一种极致体验是双方两大演员互相飙戏飙演技,给观众带来视觉盛宴。

而在音乐圈,两个歌手合唱之时,同样有飙歌飙唱功的说法。

给听众来到一场听觉盛宴!

颜倾婵的嗓音已经够绝了,结果唐言的也完全不俗。

毕竟是系统给的唱功啊,除了歌王,唐言谁都不惧!

双方合唱极致飙歌,那叫一个你来我往,你方唱罢我方登场的感觉。

向雯洁和李勋康刚才那一首经典老情歌合唱发挥就挺不错了。

但是唐言和颜倾婵的男女合唱,那真是天作之合。

就这一点就把向雯洁和李勋康给秒杀了。

两人之前合唱的时候,是向雯洁带着李勋康飞。

李勋康嗓音肯定不能和向雯洁这种科班专业高材生比,完全是被带飞了,才没掉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