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4章 七境神通(2 / 3)

无上天尊 开荒 2176 字 14天前

原乡陪在兄长的身边,还可以逐步体会自己的记忆。

恼怒则是因那个无敌法王,那是什麽人?竟然能威胁到兄长的性命?兄长身边的几个护卫怎麽就这麽没用?她们就这麽看着兄长被掳走?

与此同时,林依对姐姐林熙也稍微有点不满,这个姐姐管的忒宽,特喜欢念叨她,教训她,烦死人了。

片刻之后,林依散漫的思绪被打断了,那是她自己任命的『长史」,将正在审理的案件卷宗与处理建议,递到了她的面前。

所谓「长史」,按照现代的说法就是幕僚长的意思,是林依自已私聘的所有参谋丶书记等幕僚之长。

这位『长史」据说是东亚国全局安排过来的人,异体名『成正道」,本体名未知,是一位八境帝阶的强大武修。

不久前林依出巡地方,此人帮助她挡了两波杀手,林依对他还算信任。

林依一边看着卷宗,一边看着堂下的人等,

一方是京兆府的四品红衣总捕,一方是姓许的乡豪。

这个满身血痕,面色青白惶恐的乡豪地主名下约有3400亩的田地,在不久前购置了据说修过基因,能增高产量的天魔蚕种,被京兆府这位专责巡查天魔的四品红衣总捕发现了,将之拘拿下狱,

最终京兆府与大理寺都审定要处以极刑,同时没收发卖家产。

也亏得是这许姓乡豪的妻族也有一定的关系,在大理寺判决之后不服抗辩,继续上告到林熙这个丝茶都御史面前。

按照大宋制度,大理寺相当于联邦的终审法院,不过林熙身为丝茶都御史,有权监督覆审此案成正道认为是有人看上了许姓乡豪的田产,如果按大宋律处置,勾结天魔确需处以终生流徒或极刑,不过没收发卖许姓乡豪的家产却有些过了。

林依却在案件卷宗里面看见一行字:「许林,你的天魔蚕种,是购自于一家名叫『森林集团」的天魔商号?」

那许姓乡豪万分志志地俯身一拜:「正是!我是在一位天魔游商手里购得这些蚕种,据此人说他来自于什麽『森林集团」的森林异体公司,负责销售各种天魔货物,此人游无定所,没有固定店铺,草民已经找不到人,不过那些蚕种的体内,都有『森林』的特殊印记。」

最近这家『森林异体公司』在洛京附近大量销售各种天魔货物,包括种子,衣物,农具等等。

许姓乡豪看大家都在买都在用,于是也买了一些,就没想到给自己引来这样的灾祸。

林依点了点头,伸出了玉手:「这天魔玉蚕可有证物?取来一观。」

在场人等有些不明所以,都眼神狐疑地看着都御史衙门的一位衙班头,将一只白玉色的玉蚕,

送到了林依的手中。

林依凝神感应,发现玉蚕的额头处果然有着『森林集团」的商标,是经DNA调制之后自然生长而成。

林依手心内随即现出了一团金色灵光,一对金色的羽翼在她身后张开,同时浮现出金色天平的虚影。

片刻之后,林依将手里的玉蚕丢给了许姓乡豪:「这玉蚕虽为天魔之物,然而经吾神见证,无论是这『森林集团』,还是这蚕种,对我大宋都无威胁,所以此案许林无罪,散庭之后可自行归家。」

她随后又以警告的视线,看向了京兆府的四品红衣总捕:「你如对我的判决不服,可以上告神使监。」

这手段是她姐姐教的,林依用过许多次,百试不爽。

此时堂下以成正道为首的一众幕僚,都不禁面面相,心想神律天女如此判决,简直将大宋律法置于不顾了。

不过这位代表的是神律天尊的意志成正道乾咳了一声,强行为林依解释道:「诸位,当今朝廷急需开辟财源,增加税赋,内阁参政林昊曾进言于东之深渊,天魔之物,有益于我大宋者用之,无益于我大宋者斥之,以天魔之器制天魔。

而这些蚕种虽然来自于天魔,却能增加丝绸产量,于百姓大有益处,此外大宋开港贸易在即,

届时这类货物都是合法之物,许林本人更未与天魔勾结,有任何危害我大宋的心意与举止,所以我家袁大人判定许林无罪。」

这位四品红衣总捕面色微白,却不敢在神律天女面前强行放肆。

他哪里还敢上奏神使监?他眼前这位可是神律天女,代表的是神律天尊,即便三位神使也要敬让三分。

接下来覆审的案子,是春州按察使司在几座天魔仓库里面,查获了一大批药物,由于事涉药物,所以照例要在她这个药盐都御史这里过一遍。

林依直接翻到最后,看赃物的处置。

春州的按察使司准备将这些东西送到春州州衙的库房,于是林依提笔改了改,令春州按察使司将赃物转送皇城司赃物库保存。

成正道看了林依的判词之后微微摇头。

这些赃物如果放在地方的库房,过不了多久就会因保存不善而『腐朽烂掉」,被地方上的贪官蠹役瓜分。

不过送到皇城司赃物库的结果也好不到哪去,成正道知道其中一部分,是进了那位隐太子腰包的。

何况按察使司缴获的赃物怎麽能送到皇城司?这简直胡来。

成正道一直搞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