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家大门外,侧街一条静巷。
李含章忽然闪身进巷,探头出墙快扫一眼,又迅疾缩回脑袋。
然后背靠着墙,轻轻吁了口气。
楚家的宾客少说也有百来人,又都不是乖乖坐着,一个个满场乱跑。
如此复杂的环境,他还粘了满脸胡须,实在不太可能被人一眼盯上。
偏偏这个陈风一眼就盯上了他。
之前大街上,他猫在围观的人群里,情况如出一辙。
盯上一次,算是巧合,连着两次,那就不是了。
他没想到这个不会武功的小子居然这么敏锐。
不仅发现了他,好像还看穿了他的易容,否则怎会笔直找来?
好在他反应不慢,提前抽身躲开。
如今,回是回不去了,看来无法探听到更多的情况。
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起码知道这个姓陈的小子是三河帮的客卿。
地位还很高的样子,像是帮主的心腹。
身为三江申襄联防的马快,在三江申襄域内,他一只脚立足官府,一只脚立足江湖,两边都有渠道,两边都能吃开,否则也查不了走私,查到也没法处理。
正因为很有办法,所以他轻而易举地混进了楚家的宴会。
总之,只要知道一个人的身份,想要查明来历并不困难。
李含章稍稍定神,动身离开。
沿途小街小巷纵横交错,好似迷宫,外地人进来一定迷路。
他却熟门熟路,连步都不见缓,直接进了一条热闹的小巷。
当下天色已黑,一眼望去,两边支出的挂灯酒幌几乎成片,布满了小酒店。
往里走的人大多勾肩搭背,三五成群。
往外走的人不少摇摇晃晃,满身酒气。
不乏高谈阔论,不乏被人架着往外拖,甚至有人扶墙呕吐。
如果仔细打量,沿途墙角没少遗留秽物,与酒香混成怪味。
这种味道并不好闻,李含章却很喜欢。
不是喜欢这种味道,而是喜欢这种氛围。
这是朋友的氛围。
他的幼年好友雷王就是这条酒馆巷的老大。
雷王其实姓殷,叫殷其雷。
因为打架特别凶猛,人送外号:雷王。
云梦地面上从楚家往下数,那就是雷王的震雷帮了。
当然,也是因为云梦不大,更因为楚家自诩白道,不涉偏门。
起码明面上不涉。
这才有了震雷帮的生存空间。
其实楚家在云梦一家独大。
云梦第二跟云梦第一的差距,根本大到不可同日而语。
震雷帮顶多吃点楚家的狗都看不上的剩菜剩饭。
李含章直往里走到小巷深处,熟门熟路地进了一间小酒馆。
尽管黏了个络腮胡,店内的活计居然都认识他,一个个又亲热、又恭敬。
连通禀都没有,直接把人往里面引。
“听小四说你来了,怎么不先来见我,反而跑去楚家?”
雷王是个英俊的年轻人,斜靠在一张软塌上,腿上盖着一条毯子,见到李含章就挺直了身子,探长了双手:“难道他家的酒比我家的好喝?”
李含章使劲握住他的双手,笑道:“实话实说,好喝多了,但是我不爱喝。”
“那就上点你爱喝的。”
雷王招手示意伙计上酒。
李含章取下自己的酒葫芦,阻止道:“喝我的,我这有好酒。”
雷王跳起来接过葫芦,小心翼翼地拨开塞子摇了一摇、嗅了几下,然后仰头往嘴里倒了一点,闭目品味少许,睁眼后嗓音都变了:“太好喝了……”
顿了顿,问道:“这什么酒?”
“瑶浆冻蜜。没听过吧?”
李含章得意道:“大小姐送我的,我都舍不得大口喝呢!”
雷王忍不住又嗅了几下,问道:“这酒,它不便宜吧?”
“那是当然,就这半葫芦酒,买下你这间破酒馆绰绰有余。”
雷王愣了愣,问道:“老爷子升官了?”
“没有啊!”李含章摇头道:“还在江城当那劳什子转运使。”
雷王皱起眉头。
老爷子姓齐,早先是江州高官。
后来江州被南唐攻破过一次,齐老爷子被发配到江城当转运使。
江城完全被江城会所把持,朝廷的转运使根本有名无实。
大小姐哪有可能如此大手大脚,花那么多钱就买一壶酒?
李含章知他所想,忙道:“大小姐现在可不得了了,就在不久前,正式成为江城商会的主事人,可见江城会多么看重。”
雷王眉头紧锁不舒,轻声问道:“潭州城破,东鸟大乱,江城会前途未卜,这种时候让大小姐成为江城商会的主事人?”
李含章露出“英雄所见略同”的神色:“你也觉得他们把大小姐当成顶缸的?”
雷王脸现忧色:“骤登高位,多半如此。不对,就算江城会想找人顶缸,也该找江城城主,连老爷子都轮不上啊?凭什么选大小姐?”
“大小姐盘下好吃坊重新装修。开业当天,天雪小姐率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