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七百三十三章 会和我们提什么条件(1 / 2)

“拘留室里不许抽烟,你以为你是在你家呢。”

那个警察冷冷的回答了一句。

“那就没办法了,你这也不行,那也不让的,咱们没法儿沟通了,你还是忙你的去吧。”

李海满不在乎的说,然后径自转过身儿,继续开始转圈儿了……

“李海,不许再走来走去的,给我老老实实坐下,你再折腾,我们就对你采取强制措施了!”

那个警察忍无可忍的大声儿训斥了李海几句。

“强制措施?呵呵,怎么?你们要进来把我全身都捆起来让我一动都动不了?你信不信;我有好几种办法能自己把我自己弄死?不知道你负责看管的嫌疑犯如果突然死了,你要承担什么责任?而且是在被你们采取了强制措施之后死的,到时候你就是浑身上下都是嘴,只怕也说不清楚了吧?”

李海突然恶毒的说道……

“你以为你想死就能死得了?”

那个警察鄙夷的反问道。

“你可以试试看,我发誓;我一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李海毫不畏惧的说。

这句话说完之后,两个人都不再说话了,就这样隔着铁栅栏儿互相你瞪眼看着我,我瞪眼看着你的对视着。

“你这种人,的确是死有余辜!”

最终,那个警察冲着李海扔下这么句话,转身儿走了!做为一个警察,他自然不会和一个即将走上刑场的家伙较真儿,犯不上。

“小样儿的,我还制不了你?呵呵。”

李海得意的在自己的心里念叨了一句,转身儿继续开始溜达起来了……

其实他不光是早就走累了,而且两只脚的脚脖子早已经连皮都磨破开始出血了,但是他心烦意乱啊,如果不这么走来走去的话,他怕自己会烦得发了疯!

“不知道下次再提审我的时候,玉儿还会不会在了。”

这个念头儿突然出现在了李海的脑海里!

这么多年来,除了小玉儿,李海就再没有任何一个“亲人”了,虽然他有很多的手下,但那些人也只不过是他的手下而已,他从没把那些人当做自己的亲人或者兄弟,在他看来;凡是用钱可以买来的人,都是不能当做亲人或者兄弟的。

但玉儿不是……

玉儿不是他用钱买来的,是他抢回来的!而且玉儿和他之间也不存在物质利益上的关系,尽管他养了她十年。

而直到今天,直到落到此时此刻这个地步,李海才突然发现;原来自己是那么的在乎小玉儿!他现在才恍然发现觉;原来小玉儿不但是他想得到,占有的“女人”,而且还是他唯一的家人和亲人,也是他唯一不用小心戒备,防范的人。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不会给他带来任何威胁和危险的人,那么那个人就是小玉儿。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让他在乎,让他可以享受生活快乐的人,那么那个人也是小玉儿。

李海开始后悔了!他真的后悔了!

早知道不派人去追杀那个女警察好了……早知道自己这么在乎小玉儿的话,几年前就收手不干多好!然后带着小玉儿悄悄去一个没有任何人认识自己,知道自己是谁的地方,安安稳稳的和小玉儿在一起生活多好!

钱挣那么多有什么用?再说了,自己挣到的钱,早已经几辈子都花不完了!

如果李海真的能早几年就有了现在这种“觉悟”的话,他也许真的能侥幸逃脱法律对他的制裁了!只可惜,这种觉悟对他这样的人来说,总是要到走投无路,死到临头的时候才会想明白。

这就和那些偷东西的小偷一样。

很多小偷都曾经不止一次的对自己发誓说;偷完这次,我就再也不干了!结果呢,偷完这次永远都会再有下一次,直到最后失手被抓……

所以做坏事儿也是一种生活习惯,这种习惯一但养成了,就很难再改变了!做惯了小偷的人,走在街上眼睛永远会情不自禁的盯着别人的口袋,手永远会控制不住的去拿别人的钱包儿!

李海就是这样;当初是为了钱而走私贩卖违禁品,后来累积的钱财已经足够富有了,但贩毒已经成为了他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即便不再是为了钱,他也控制不住自己要去干!这是一条不归路,一但两只脚走上了这条路,就再也回不了头了……

人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懒惰”的生物,思维方式基本上都是惰性思维,在生活中总是会按照自己养成的各种习惯去行事,比如我们喝自己习惯喝的饮料,抽自己习惯抽的烟,穿自己喜欢的风格的衣服,看自己喜欢的风格的电影。

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都是按照自己的各种习惯行走在这个世界上的,不管是好的习惯,还是坏的习惯……

秦良习惯见了漂亮的姑娘就咽口水;沈若夕习惯了不分时间场合的教训自己的老公;刘小云习惯了和人动手打架;沈若雪习惯了和人撒娇卖萌!

这些都是习惯性的生活方式。

所以李海习惯了身边儿有小玉儿在……虽然之前他自己并不知道自己早已经习惯了身边儿有小玉儿这个既漂亮可爱又善良听话的小美女的存在。

人总是这样;当你拥有一个人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