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驰看向他的眸光也盛满了兄弟爱,“反正你们已经离婚了,以后婚姻嫁娶各不相干,我想娶她当老婆,没毛病吧?”
“你说什么?你想娶谁当老婆?”
“你前妻,江绾离。”
谢驰羞涩地直接捧住了自己的脸,“我早晨对她一见倾心,我其实有点儿不太确定,现在我看到她,我依旧会心动,我发现,我是真的沦陷了!”
“离她远点儿!”
听着厉北擎这霸道的命令的声音,谢驰不乐意了。
他毫无兄弟爱地甩开他的手,“厉大,你这什么意思?江绾离她是你前妻,我想追求她,你凭什么让我离她远点儿?”
“厉大,你该不会是想占着茅坑不拉屎吧?你怎么这么不要脸!”
意识到自己说的这话不太合适,谢驰又连忙改口,“呸呸呸!我这什么臭嘴!江绾离她怎么可能会是茅坑!也就厉大你这种被白莲花耍得团团转的男人是茅坑!”
“就这么定了,我要追江绾离!”
“对了,她是你前妻,你应该对她了解不少吧?俗话说,得到一个女人的心,就要先得到她的胃。”
“我要得到她的胃!厉大,江……绾绾……不行,大家都喊她绾绾,我也这么喊她,太没新意了!”
“对,我可以喊她离离!厉大,离离她最喜欢吃什么?你就告诉我她喜欢的三四五
六个菜呗!”
离离?
厉北擎那张眉眼格外幽邃的俊脸青得几乎要发光。
他都还没有喊过江绾离离离,谢驰这个傻子凭什么这么喊他?!
江绾离最喜欢吃什么……
他们结婚后,她每天晚上,都会为他做一桌好菜。
她变着花样为他做的那些菜,都是他爱吃的。
她好像对他的喜好了如指掌,可他真的连一道她喜欢吃的菜式都不知道。
厉北擎心口忽而堵得说不出的难受,他也克制不住怀念,曾经他的别墅有她的日子。
他对她不屑一顾。但可能是不管多晚,别墅她总是为他留下的那盏灯太过温暖,亦或者是她趴在餐桌上睡着的身影太过纤弱,最初几天故意深夜才归家后,他以后几乎每天晚上,都按时回家。
好像,那盏不算多亮的灯,也照亮了他回家的路。
让他这风雪夜归人,永远不会被外面的花花世界迷了眼。
可现在,别墅餐桌旁再没有了那盏亮起的灯。
坐在餐桌前陪他吃饭的人,也再不是她。
他一个人躺在床上,每一晚,都是孤枕到天明的冷。
“厉大,你快说话啊!离离她喜欢吃什么?她喜欢什么珠宝?她喜欢珍珠、宝石还是钻石?”
想到把她送进精神病医院后,他一夜一夜的失眠,一天一天的食不知味,厉北擎心中正烦躁得厉害,
谢驰那刺耳的声音就又在他耳边响起。
他正想一脚直接把苍蝇一般的谢驰踹飞,他就看到脱去了稚嫩与卑怯,多了几分成熟与自信的林墨琛快步走到了江绾离面前。
林墨琛身体好得差不多了,他平时走路基本上看不出异样,他只有走路走得快了,才会微微有些跛。
此时他走得格外快,能够明显地看出他左脚依旧有些跛。
“嫂子,你也过来了!”
多年卧床,受够了周围的冷言冷语、恶意侮辱,林墨琛身上的气质偏阴鸷,但在江绾离面前,他像极了一位沐浴着春风雨露长大的阳光少年。
他看着她,眸中是不加掩饰的依恋与喜爱。
想到了些什么,他快速将一个精美的红丝绒首饰盒从口袋里面掏了出来。
“嫂子你快看看这是什么!”
说着,他一脸期待地看着她,等着她打开这个丝绒首饰盒。
江绾离真心把林墨琛当弟弟,对上他期待的眼神,她自然不忍心让他失望。
她小心翼翼地打开这个首饰盒,她就看到了一个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玉镯。
这个玉镯,是她妈妈留给她的遗物。
但两年前,她给林墨琛和林相思做了两个月的针灸后,他们情况好转,医生说,做一次手术,他们可能会有站起来的机会。
且当时唐烟也需要钱,她卖掉了她最珍视
的玉镯,换来了一笔钱。
她知道,有些东西卖出去,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没想到,有一天她还能再见到这个玉镯。
“嫂子,你快戴上试试!我现在赚钱了!我以后还能赚到更多的钱,我也会变得更强大,让嫂子你过上好日子!”
“好,我戴上。”
江绾离带着极度的虔诚拿起这个玉镯,就轻轻套到了自己的左手腕上。
碧绿色的玉镯,散发出莹润的光芒,衬得她莹白如玉的手腕,越发的如同汉白玉一般美好剔透。
林墨琛痴痴地凝视着她的手腕。
当初她到林家的第一天,他就觉得她特别适合戴玉镯,她的手腕格外好看。
两年的时光匆匆过去,岁月在无数人脸上留下了痕迹,她却比两年前更好看。
她是他们林家的救赎。
大哥虽然后来为了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