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0章 她后悔了(1 / 2)

何美晴回到出租屋,心里很是慌乱。

自从听到那个女警叫李念初这个名字,她的心就一直跳个不停。

李念初,多久没人叫过了,自从改名换姓离开桃花镇后,就没人再叫过这个名字了。

念初,这个名字是母亲取的,刚开始她不知道这个名字有什么意义。

她只知道庄华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名字,他一直叫她死丫头,狗杂种。

如果母亲叫她念初,被庄华听到了,就会打她,连带母亲一起打。

一边打还一边骂,“念初念初,叫你想着那个臭男人,你不过是镇子上送去给人白嫖的,嫖完就扔了,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送去白嫖也没人会要了,你还以为你是桃花镇上最美的姑娘?!还以为别人会念着你?!”

骂完母亲又转过头来骂她,“你个野种,生下来就是多余的,我当时怎么没把你掐死,留着你真是浪费我的粮食。”

那会她还太小,不明白父亲为什么会这么说她,每次父亲发脾气她都好害怕,虽然母亲护着她,但是母亲打不过父亲,反抗也没用。

后来,稍微大一点,她就知道了,她不是父亲的孩子,确实是个野种。

她问过母亲,她的亲生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

母亲总是一脸温柔的看着远方,好像在看着某个她看不到的人。

母亲说,父亲是个很好的人,长得很好看,人也很温柔,对她很好,比庄华这样的人强百倍千倍。

虽然她一开始是不情愿的,她以为镇上的那些老家伙让她赔的是个糟老头子,她试图逃走但是被抓回来了。

被关在房间的那会,她连想死的心都有了,甚至把床单撕成了布条,准备找个地方把自己挂上去。

可就在这时,房间的门被人推开了,进来的并不是什么老头子,而是一个长得很帅的男人。

他跟镇子上的男人都不一样,他很温柔,脸上总是带着笑,跟她说话和颜悦色,一点也没有强迫她。

第一天,他只是带着她到处玩,吃好吃的东西,给她买好看的花裙子。

第二天,第三天也是,第四天她主动把自己献给了他。

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只有一个星期,但这一个星期却是她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

这是母亲给她描述的父亲,说着父亲时母亲的眼里是有光的。

母亲说,总有一天,会带她离开桃花镇,去找她的父亲。

父亲曾说过会来娶母亲,母亲觉得父亲没来找她,肯定是有苦衷的,不是故意抛下她的。

就是这么一点信念,支撑着母女俩,似乎只要找到父亲就会有好日子过。

可是,庄华是不会放过她们的,而镇子上的人也不会帮她们。

她们只能想办法自救。

在她被庄华折磨的痛不欲生的时候,母亲说,她不该死,该死的人是庄华。

要杀庄华,仅凭她们两个是不够的,只有把镇子上的人拖下水,他们才会帮忙。

母亲做到了,庄华死了,她们解脱了。

镇子上的人都走了,她跑过去看庄华的尸体。

那会镇子上的人都以为她跟别人跑了,其实是母亲把她藏了起来,就在桃林后面的山上。

杀庄华的时候母亲并没有让她参与,但是不亲眼看到庄华的尸体,她不放心。

她把庄华的器官割下来塞到了他的嘴里,让他也尝尝那股臭哄哄的滋味。

母亲并不赞同她多此一举,因为容易暴露自己,但到底没忍心责备她,反正庄华的死镇子上人人有份,谁也不敢多说什么。

可是,她现在后悔了,不该把刘岩的器官也割下来。

不然的话,警察可能也查不到李念初这个人。

可是她忍不住,她讨厌所有的男人。

一想到为了套出刘岩的话,那双手在自己的身体上抚摸时,她就觉得恶心。

认识刘岩是个意外,那天晚上走在街上,她被一个小混混拦住调戏。

现在的何美晴早已不是当初那个任人宰割的李念初了,敢调戏她的人,只会有一个下场。

没想到她刚要动手的时候,刘岩多管闲事救下了她。

他不知道他救的不是她,而是那个小混混。

她对他表示感谢,没想到他还真是把自己当成了她的救命恩人,还一副不求回报的高贵样子。

可笑,她才不相信呢?!

他愿意帮助她,她就让他帮,虽然她并不需要,她只是想看看这个人到底对她有没有企图。

但是刘岩确实没对她提过任何要求。

有一段时间,她甚至以为是自己错了,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帮助别人是不求回报的。

直到有一天,他说需要她帮一个小忙。

看到通缉令的时候,她才知道他说的小忙是什么,他管窝藏一个杀人犯叫帮个小忙?!

他帮她的才是她不需要的小忙,却要她冒着坐牢的风险回报他,还真是好算计。

跟他一起亡命天涯,想得可真美!

男人有时比女人还爱做梦,做梦好哇,在梦里可以把自己的秘密都吐露出来。

杀了刘岩这样的人,她一点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