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灾年孙家依然不肯减租时。
殿内众人反应各不相同。
李善长微微皱了皱眉头,胡惟庸则是瞥了眼朱元璋。
徐达面无表情地继续听着,
李文忠却是将目光从虎子身上移开,看向跪在另一侧的朱樉。
不同的反应,代表不同的想法。
李善长明白孙家这类大族如此逼迫,必定后患无穷,说不准还能激起民变。
胡惟庸作为丞相,更关心老朱的想法。
摸透皇帝的想法,他才好选择站在哪一边。
徐达则是对这种事情不以为意,无他,见得多了而已。
最奇怪的是李文忠,在他看来,虎子明显是受到了朱樉的影响。
“哼,兼并之徒,人人得而诛之!”
老朱不屑地说道。
对待这些地主豪强,老朱的态度其实非常多变。
但也大多有迹可循。
能为自己所用的,多有优待。
像孙家这种没什么用处,既不出士子,又经常隐没粮税的世家。
没有一点好脸色。
洪武四年,老朱曾下诏书:
宜验其丁力,计亩给之,使贫者有所资,富者不得兼并。若兼并之徒多占田以为己业,而转令贫者佃种者,罪之。
按照这份诏书,孙家离破败其实已经不远了。
“你当时就该将那孙贼给砍了!”
朱元璋霸气地说道:“留着也是祸害!”
二虎停顿下,接着说自己在苏州府之中的见闻。
无论是玩忽职守的城门卫,还是将老汉逼破产的青衣皂吏。
一一说出。
只不过,二虎的说法带有强烈的个人倾向。
一直说到,最关键的大规模火并环节。
朱樉这才明白,为何两方会和开战一样,打的那么激烈!
一开始死掉的那个青衣皂吏,是苏州一位同知的儿子!
苏州府作为京畿重地,有三位同知。
一个负责捕盗、江防、清理军籍、抚绥民意等事务。
一个负责钱粮、盐务等等。
一个负责河工、水利等等。
死去的青衣皂吏,是负责钱粮盐务的同知的儿子。
管钱袋子的同知,天生职务含权量就比另外两个大。
负责捕盗等的方文宇又不在府城之中。
苏州知府魏观,此前又没担任过事务官,他之前担任的都是学正、国子祭酒、廷试读卷官等教育相关官职。
苏州府的实际大权,在那一刻几乎都掌握在管钱粮盐务的同知-高杨手里。
痛失爱子,高杨自然暴怒无比。
甚至于选择性的无视了二虎等人,已经表明的身份。
朱樉虽然不让二虎打出秦王府的名号。
但他在北伐之战中,凭借战功也被授予正三品上轻车都尉的武勋,和从四品县子的爵位。
虽然勋爵品级,和官场品级实际上是两套体系。
但是对正五品的苏州府同知来说,依然都是高官!
而且即使虎子等人犯罪,地方也无权进行处罚。
必须要交给皇帝裁决。
此乃“八议”之礼。
这是公开的特权人群,与“刑不上士大夫”类似。
虎子等人,同时触及“议故”、“议功”、“议贵”三项。
他们既是皇帝的故旧,又是功勋卓著之人,同时又有爵位在身。
但是当时的苏州府同知高杨,已经被丧子之痛蒙蔽了双眼。
竟然直接带着苏州城的捕快等人,对着只有数人的虎子发动进攻。
结局显而易见,虎子等人毫发无损。
对方全军覆没!
高杨的人头,如今正摆在宫门外那座小京观的最上方。
“如此种种,皆乃罪臣为之,还请陛下不要责罚秦王殿下!”
虎子说完后,在大殿之内重重磕了几个响头。
乾清宫的地砖都是金砖,极为坚硬。
虎子的额头登时流出一股股鲜血。
“秦王,可是御的一手好人心啊。”
朱元璋半开玩笑对着朱樉说道:
“即使如此,他还替你辩驳。”
朱樉认真抬头说道:“父皇,若他所言不佳,那张二虎一行人乃是遇敌防卫。”
“所作所为,若依大明律令,并无过错,还请父皇明鉴!”
大明律令,实际上非常简陋。
现行的大明律令,制定于六年前,那时候老朱甚至还没称帝。
全篇不过,律二百八十五条,令一百四十五条。
其中“律”是由《元律》衍化而来的刑事法规。
当时老朱认为,法贵当简,使人易晓。
律令中,对于过失杀人并无过多规定。
一直到后来《大明律》成型,才在刑律中有了相关规定。
若过失杀伤人者,依律收赎,给付其家。
也就是赔钱就行,按大明律,当给银十二两四钱二分。
“李相,你觉得呢?”
朱元璋看了朱樉一眼,转头问向一旁的李善长。
初版大明律令,就是出自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