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补遗(1 / 2)

蒲松龄蒲留仙, 在地球种花家可谓家喻户晓,一本聊斋惊鬼神, 男女老小有几人没听过他笔下的鬼狐故事?老先生在明末清初屡试不第,虽然潦倒一生却给后人留下了充满想像和情感的宏章巨著——《聊斋志异》。

然而, 在水蓝星上, 这位老先生的霉运翻了何止一倍?好容易乡试得中,在回家的途中就被同乡赴考的落第恶人绑架拷打,窃取文意,最终遇害。仅在世间留下了灿如流星的三篇半《狼》以及《崂山道士》。

无数曾经可能有的美妙鬼狐故事,悄无声息地湮灭于时间长河中, 甚至未有诞生的机会。

这世上知道蒲公的, 感慨由他引发的惨案更远远甚于他那残缺的短文。

刚知道灵书是怎么回事时, 程尘不过是事不关己地感叹一声, 蒲公有多少有趣的故事未见天日,大蓝星的人们没眼福,心里未必没有窃喜自己有发挥余地的小心思。

历经波折之余,更是靠着蒲公的遗作救了自己一条小命,程尘下定决心要弥补这个世界蒲公的遗憾, 借中秋“文汇集”的好机会,让老先生的名著“重见天日”,得以补全。

与陶渊明等“不知名先贤”可以任程尘瞎掰“先贤残篇”不同,蒲老先生在此界历史上小有名气,文章脉络和数量一清二楚,想再弄出些“蒲公遗作”, 这个操作难度就略大。

好在华国的文物、埋藏物等相关法律比较“配合”。

与种花家不同的是,华国合法得到的(并非盗墓等非法手段)埋藏物,如果原来属于“无主”之物,排除直系后人继承可能后,是承认发现者私人所有权以及土地所有人部分利益占有的,并不是埋藏物一律归国家所有。

当然珍贵的文物仍然有“国籍”,不经允许绝不许流出国境外。

蒲公遇难的那个山坳坳,荒僻得一塌糊涂,本人又根本没直系后人。

所以么……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镇国安大师在蒲公遇难遗址悼念时,偶然发现了“蒲公遗作残篇”是一件多么令人激动,又让人扼腕的文坛盛事啊!给国家补上点“发现费”,遗作自然就大师笑纳珍藏了。

然后,我水蓝星人民就有福了,蒲公《聊斋志异》经安大师补全后,再现人间!

你说这本“遗作”存疑?镇国安大师都深信不疑,全力补遗,他没事和去世几百年又没什么大名气的倒霉老先生开什么玩笑?有这功夫他自己写什么不行啊!你想再检测检测老先生的“遗作”?对不住,私人珍藏,概不外借。

当然简单走个过场,还是需要些道具配合的。比如“遗作”的载体、材质、笔墨等等,好歹也要让大伙有个过得去的说法。要是假得一塌糊涂,不旦他这镇国大师的名声给抹黑,蒲公脸上也不好看啊!

纸张么……

当日在还真老道的地下密室里,他想续写《崂山道士》脱困,都没舍得在这文物上写,而是用自己的血撕了内衣“作续”。如今要造得像当年旧物,也只得拆旧物写“新文”了。好在《崂山道士》本身残作故事不过寥寥近千字,这本札记倒还算厚实,足有二十页,后面大多是泛黄的空白页。

程尘看看手里的,暗念一声:蒲公对不住了,今天损您遗物,来日扬您威名。他伸手轻轻拆开札记的装订线,将最后十来页薄薄的空白旧纸抽出,又重新将瘦身许多的《崂山道士》重新小心装回去。

这本真正的“遗作”字迹刚正锋利,如斧如凿,透着一股一往直前、坚定不移意味,不愧是《聊斋》的作者,这手字都比别人强上许多。程尘一边认真装订,一边发愁这字迹可有点难模仿。

他拿了几张草稿纸,抖着手用毛笔在上面仿写……看着大大小小相映成趣的墨团,程尘摇头自夸,果然是写意“好画”!

沮丧地把墨团团丢一边,程尘也有些后悔当初没选毛笔好好学习一番,现在怎么办?总不能拿出去自己复述故事让别人写,那以后等他补全《聊斋》,手上“遗作”却是别人的字迹,万一……事情可闹大发了。

阿朗走上前来,看看安大师一脸愁容的模样问道:“怎么了,发什么愁?”

“呃……想仿这本的字迹,写几个故事梗概,我也忘记是从哪里看到的,但肯定是蒲公的作品,我想让它们有机会正大光明的以蒲公之名,重见天日,但是你看蒲公这字真好,好难仿……”

对于自己的打算,程尘并不想瞒着阿郎,彼此之间的信任已经无需多说什么,只要他想做,阿郎总是会帮着他。哪怕是要为非作歹,估计阿郎也只会默默递上刀子火把,帮他杀人放火。

让他真是又烦恼,又有一丝隐秘的开心。

虽然自已一手养的大狼,在智商和行事上越来越像普通人,甚至有时尤有胜之,但是,哎呀,这“孩子”的三观,还得给他好好调正喽!

程朗拿起《崂山道士》看了片刻,表情有些诡异,说:“这可不是蒲松龄的字。”

“怎么可能?这明明是折小胖家珍藏的文物,他爹亲手交给我借鉴学习的……”说到这里,程尘恍然!

对了,文物是文物,可这特么根本不是蒲公手书,而是夺人文意的那个恶徒常生,在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