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嫂子,你忍着点,我要用力了!”
“林洛,快来吧,嫂子受得了!啊——!”
青山下,鸟儿鸣,泉水流。
小树林里,小妇人双颊通红,银牙咬紧强忍住不发出声音。
林洛掰着小妇人的大腿,另一只手提起她的小腿肚子,轻轻一扭。
“小嫂子,感觉咋样?”
“嗯,好舒服!”
“林洛,你好厉害!”
小妇人气喘吁吁站起来,试着走了几步。
经过刚才猛然的剧痛后。
现在膝盖再没一点不适感,刚才扭伤的膝盖和脚脖子,完全恢复,“林洛,谢谢你!都怪我不小心摔了跤,要没遇见你,我今天被狼吃了都说不定!”
林洛微微一笑。
自己这一套按摩术,可是花了大价钱学的。
搁在以前大城市,他有这个手艺,绝对远近闻名老中医,男女老少通吃,北上广全款买套房不成问题。
可惜。
现在并非现代社会的二十一世纪。
而是大明朝,洪武二十五年。
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一统天下,登基为帝,整整二十五年了。
原本林洛是普通的都市打工人,上班辛苦996,下班烧烤啤酒吹牛皮。
那晚他多喝了几杯,走路时脑门撞了电线杆。
一个激灵清醒了点,就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八九岁的小孩,躺在黑乎乎的棺材里。
幸好棺材板没盖严,林洛爬了出来。
天降大雨,爬出来没两步,脚下一滑,顺着山坡咕噜咕噜滚进了河里。
河水又急又汹。
林洛漂啊漂,不知灌了几肚子水,最终被山下的村民所救。
十年光阴,弹指间流过。
林洛从一个体弱的孩子,长大成健壮的青年。
“小嫂子,我帮你背柴。”
“不不不,这怎么好意思呢……”
林洛不由分说,扛起路边的柴火,提着自己采药的小背篓,迈开步子向山下走去。
公鸡村。
是应天府下的边缘地带,一个不起眼的偏僻小山村。
天子王气不曾光顾这穷乡僻壤。
村民不分男女,皆需上山下地,整日辛苦刨食。
“干爹,我回来了!”
林洛先送王小嫂子到村口,然后进了自家院子,放下背篓,冲屋里喊了一声。
十年前,他被村民救了以后,便被里长王汉生收养,视为己出。
倒不是王汉生没儿子,强行霸占,实在其他村民太穷,再多养不起一个八九岁的半大小子。
明朝,县以下实行里甲制度。
里长,由村里的富户担任,大约相当于村长。
“林洛,快进来,来客人了。”
王汉生也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户,刚给客人倒上两大碗茶水。
“那老丈见识颇多,谈吐不凡,你读过书,多帮忙搭几句话。”
“好嘞!”
林洛应声。
公鸡村依山傍水,风景秀丽,但远离官道和应天府。
除了每年下游的村庄有人来,商量水源的事,平时几乎没有外乡人路过。
“老丈,敢问贵姓,这桂花泡的茶您还喝的惯吧?”
路过的老丈约莫六十来岁,面色紫红,看衣裳布料便知不是附近的乡民,正在吹着桂花茶上的热气。
旁边立着个高大的汉子,四十左右,大概是老丈带的随从。
“大孙儿?”
老丈见林洛进来,抬头看了一眼,顿时两手一滑,差点把茶水洒在地上。
太像了!
林洛一咧嘴,“老丈你咋占我便宜,论年纪我是你的孙辈,但你也不能真的开口管我叫孙儿啊?”
“你……你……”
老丈并非常人,正是大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
今日朱元璋前往钟山,给长子朱标扫墓,也给长孙朱雄英烧烧纸钱。
站在坟前,想到长孙朱雄英十年前早夭,长子朱标今年也离世,两度白发人送黑发人,朱元璋悲从心来。
于是便挥退卫队,只带了一名心腹,顺着山势漫步散心。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鸡公村,想讨一碗茶水喝,然后走上官道回皇宫。
此刻他心头剧震。
大孙朱雄英倘若不死,活到现在,应当是这少年的模样!
“老丈,莫不是遇到了什么困难,还是有伤心事?”
林洛哪里认得眼前六十多岁的老人,就是当朝天子朱元璋,见他眼眶通红,便开口问道。
朱元璋内心翻江倒海,早已闪过千百个念头。
他从一个给地主放牛的小娃,到打遍天下的帝王,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试探道,“我见到小友,想起了早夭多年的孙子。”
天下长得相像的人多的是,一模一样的都有。
单凭相貌不能说明什么。
朱元璋记得大孙朱雄英打娘胎出来的时候,小臂处有个针尖大小的红痣,长了几岁后,淡了不少,一般宫女太监还真注意不到。
等会儿一定要找机会,看看这孩子的手臂。
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