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心中早已有了清晰的计划,所以他并没有带着拉克丝前往那些奢华的饰品店铺。
毕竟对于像拉克丝这样出身不凡的女孩来说,黄金饰品之类的东西她已经见过不少,很难再引起她的新鲜感。
“要知道,服装的样式往往能够从侧面反映出一个地区人们生活的风格特点呢。比如说皮尔特沃夫的衣服,跟你们德玛西亚的可是大不相同哦,这里有好多非常漂亮的款式呢!”
金城微笑着向拉克丝介绍道,并拉起她的手朝着一家非常大的高档服饰店走去。
“我不用去买衣服!”
拉克丝嘴里嘟囔着说自己其实并不需要太多新衣服,但当她们踏入服装店的那一刻,眼前那琳琅满目、各式各样的成品服饰瞬间就让拉克丝闭上了嘴巴。
那些色彩斑斓、设计独特的漂亮衣服简直让人眼花缭乱。
没过多久,拉克丝便一眼相中了一套衣服:一件圆领蝙蝠袖的洁白内衬搭配一条黑色的百褶短裙。
这套穿搭简约而不失优雅,十分符合拉克丝甜美可爱的气质。
在金城不断地催促之下,小姑娘有些羞涩地抱起选好的衣服快步走向了更衣室。
而金城则悠然自得地走到旁边,随手拿起架子上的一份报纸看了起来。
几分钟之后,拉克丝迈着轻盈的步伐从更衣室缓缓地走了出来。
她一眼便瞧见金城正坐在沙发上,微微皱起眉头专注地看着手中的报纸。
拉克丝心中不禁涌起一丝小小的不满,于是快步走到金城身边,伸出纤细的手指轻轻戳了戳他那帅气的脸蛋,娇嗔地提醒道:
“金城哥,你快看呀,人家已经换好啦!”
金城听到声音,缓缓抬起头来望向拉克丝。
刹那间,他的眼眸中闪过一抹难以掩饰的惊艳之色。
不得不说,平日里的拉克丝总是身着德玛西亚传统的端庄服饰,诚然,那些衣物也的确美观大方,然而风格却相对较为单一,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此刻,拉克丝所穿着的这套圆领蝙蝠袖的衣裙完美地贴合在了她的身躯之上。
简约的设计却又蕴含着诸多精妙之处,微微露出的精致锁骨恰到好处地展现出她迷人的线条,使得脖颈看起来愈发修长优美,整个人散发出一种高贵优雅的上流气质。
那漂亮的衣袖更是独具匠心,不仅充满了时尚感与个性魅力,还巧妙地遮盖住了双肩,给人留下无尽遐想。
“哇哦,简直美若天仙啊!拉克丝,你自己看看!”金城情不自禁地赞叹出声,随后二话不说,一把拉住拉克丝的手,将她带到了竖起的长方形玻璃镜面前。
这身装扮宛如皮城大学里那些青春靓丽、追求潮流的女学生一般,充满了活力与朝气。
不过实际上,皮城大学的学者们穿得都挺古板的。
拉克丝凝视着镜子中的自己,脸上绽放出欣喜的笑容。
人靠衣装。
显然,对于这件衣服和这条裙子,她也是喜爱至极。
见此情景,金城毫不犹豫地掏出钱包走向一旁的服务员,微笑着说道:
“麻烦您帮我们把这套衣服精心包装起来吧。”
然后金城拉着拉克丝又拿了另一套衣服去试穿。
“V 领很精妙!恰到好处地展露那迷人的性感锁骨,将魅力展示。优雅与时尚并存,简直就是为您量身定制的一般,拉克丝小姐要不要试试看呢?”
金城兴致勃勃地拿起一件紫色的衣裳向拉克丝展示着,并详细介绍道。
拉克丝哪里见过这个,女孩子最喜欢的就是和闺蜜一起去逛街试衣服,拉克丝可没有这种闺蜜。
金城表示自己可以是男闺蜜。
“嗯……嗯嗯,紫色的确很漂亮呢!”拉克丝微微颔首,表示赞同。
随后她羞涩着说道:“那我就先去试穿一下吧。金城哥你帮我看看好看吗?”说完便转身走进了试衣间。
金城见此情形,心中暗自欢喜,他继续精心挑选着适合拉克丝的衣物。
不一会儿,他又看中了一件立领衬衫,等拉克丝出来,又对女孩的美貌,以女性闺蜜的角度赞美一番,说得小姑娘开心的不得了。
拉克丝就一直咯咯咯的笑。
说完金城才拿着刚刚挑选的衣服,对拉克丝说:
“看这件立领衬衫怎么样?它的造型十分酷炫洒脱。非常适合很酷的女孩子,一旦穿上它,酷飒风采!”
原本对于这类风格有些犹豫的拉克丝,在听完金城这番生动形象的描述后,不禁眼前一亮,心想:“好像真如他所说那样呢。”
言语的魅力,就在于激起人的兴趣。
于是拉克丝欣然接受了金城的建议,决定去试试这件立领衬衫。
金城和拉克丝,一个动嘴,另一个像辛勤的小蜜蜂一样换着好看的新衣服!
“再看看这件,泡泡袖的巧妙设计可不单单只是为了美观哦!它实际上还有一个重要作用——显瘦。设计充满浪漫主义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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