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是他们无法阻止这种变化,就只能去勉强的适应它。
这就是最好的时候,路明非现在不是奥特曼,而是混血种的一员,他有这个责任去做。
……
罗纳德·唐,又叫老唐,是路明非在网络上认识的、一个居住在纽约的华裔,自我认知是一个在唐人街长大的故孤儿,最大的目标是成为一个印第安纳·琼斯。
当然了,这句话是他对于路明非的自吹自擂,事实上,他是一个耷拉着眉毛、长相很有喜感的男人,说话声音很大,心却很小。
他自幼觉得自己父母双亡——反正他没有见过父母,从有记忆开始就是在纽约的街道上长大,所以英文熟练但是中文不怎么好。
老唐喜欢和路明非吹牛逼,因为这样能让他享受当大哥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喜欢当人大哥。
虽然他掏不出买车和租车的钱,但是他依然答应路明非,只要他来了美国,就带着他坐着灰狗四处溜达。
(作者注:灰狗,一种长途汽车,在美国一般家里都备车,灰狗被看作穷人的交通工具。)
但是他确实想要成为印第安纳·琼斯,因为这样他能够获得不少的钱,说不定就够他带着路明非在美国玩一玩了,路明非毕竟是他的小弟,他得照顾的。
所以他其实不想成为什么大冒险家,他只是想有钱而已,但是他没什么本事,也不能做什么擅长的事情,就只能去“猎人市场”上,接取一些特殊的、别人不敢接的任务,挣一些大胆子的钱。
不知道为什么,那些鬼物、游船、荒漠古堡或者闪灵古墓,甚至于是冰海沉船都不会让他感觉到害怕,那些地方说是有些灵异,但是他却每次都能结好运,从里面拿出一下让他交任务的东西来。
所以他觉得自己的秘诀就是大胆和好运,这一次也是一样,一个大冤种不知道发什么疯,要把这个城市的人都赶出去。
按照中间人的说法,反正来就有钱,全部任务完成了还有一笔钱,他就算什么都不干,也能拿到这两笔基础的工资,所以他就来了。
那些绩效什么和他没关系,他只要过来充个场子,就能拿到几千美金的钱,这样的话,他就有钱请明明去两个不怎么花钱的景点了,说不定还能让对方吃点不是救济处或者廉价餐厅的食物。
“我就是来这里挣钱的啊!”老唐看到了路明非发的消息,他收起了手机,望着眼前的城市,满是憧憬和骄傲!
“别怕明明,这次我把钱挣了,带你去旅游!”他冲进了城市里。
PS:第一个龙王登场——希卡利:研究材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