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云龙门之射(1 / 3)

晋庭汉裔 陈瑞聪 2089 字 5天前

在后世的人看来,庆祝生日可能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一件事,但在西晋时,还不算一个比较普遍的习俗。

毕竟在古时,人的死亡过于频繁,英年早逝的英杰不计其数,但长寿的凡人却屈指可数,所以人们并不为生命的降临而感到珍贵,只会为长者的长寿而感到稀奇。

所以在两汉乃至更早以前,人们都习惯于老者祝寿,而忽视了为孩童庆生。

但随着士族崛起,周岁试儿会逐渐兴盛,士人们这才逐渐重视起子女的生日。而为了纪念试儿会,有些溺爱孩子的家庭又于每年同样的时日大摆宴席,直到南北朝晚期,这才逐渐形成了人人过生日的传统。

而在此时的西晋,过生日仍然是一个比较小众的,父母对儿女表现溺爱的一种方式。

颍川公主去年的生日大抵如此,天子司马炎在宫中大举开宴,提前通知诸皇子,令其准备礼物,已经算得上非常隆重了。

但这样的盛会,也不是年年都有的,至少在今年,皇帝身体不好,卧病在床,就没有做什么准备。

于是去年中大放异彩的五皇子司马玮,就担起了这个责任来,在皇宫中为妹妹又办了一场宴会。

在颍川公主追着九皇子满地乱跑的时候,司马玮给刘羡解释了这场宴会的原委。

刘羡一时啼笑皆非,他不禁问道:“可公主生日,不应该在后宫举办吗?殿下在云龙门办生日宴也就罢了,怎么还招来这么多将士?”

司马玮也露出苦笑来,他叹着气说:“那也由不得我啊!这是小妹想看的!”

“啊?!公主想看什么?”刘羡有些摸不着头脑,上次见公主的时候,她不是喜欢曲乐吗?在一群甲士里能看什么?

“想看比剑!”司马玮解释道,“这可就说来话长了……”

原来,去年公主和司马玮一起去金谷园的时候,正好撞上了金谷园大劫案。当时天降暴雨,把石超和公主都隔绝在外庭。等到雨水稍小的时候,石超带公主到崇绮楼躲雨,不料正巧撞见一名黑衣人劫走绿珠。

当时天色虽然昏暗,但绿珠的容颜却顿时让公主印象深刻,而她看那黑衣人,背负绿珠,策马狂奔,飞剑如电,在雨水与重围中左冲右突,竟在包夹下连杀两人,而后义无反顾地飞驰入杏林里。

后来的事情公主虽没有亲眼目睹,但也了解了个大概:石崇又加派了人手去捉拿,可仍然堵他不住,在众目睽睽之下逃出了金谷园。

鲜血,黑暗,骏马,快剑,美人,这些要素起初令公主感到恐惧,回来后做了几天噩梦。

但回过神来后,她又开始念念不忘,再去听以往的曲乐时,心中竟觉得有些许乏味,反而认为剑术更有美感。

所以这半年下来,脩华没事就爱缠着司马玮看剑,到后来别出心裁,竟想在生日这一天看禁卫们比剑,司马玮拗不过她,又发自内心地疼爱这个妹妹,最终就同意了。

司马玮对刘羡叹道:“也算是一段孽缘,如果当时太仆不顾惜美人,直接对那人放箭,哪还有这么多事?”

他面前的罪魁祸首有些尴尬,揉了揉脖子,心想,还有这等事?

口中则说:“公主或许也只是一时兴致,等过一段时间,兴致过去了,也就恢复以往了。”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这时公主终于放过了司马允,脸色红扑扑得仿佛朝霞,跑过来问司马玮道:“五兄,比剑好了吗?”

“好了,好了。”司马玮笑着点头,又从麾下将士中点名,一连点了八九人,让他们到人群中间的一个木台上来,依次进行比剑。

而后司马玮转头问刘羡说:“我听说你会些剑术,今日机会难得,要不要也在这里露一手?”

刘羡哪里敢答应?万一自己被公主认出来,那可就出了大事了。故而他连连摆手说:“我只是粗通一些剑术,就不在殿下眼前献丑了。”

司马玮本也是随口一提,他并不知道刘羡剑术到底是什么水平,自己对剑术也并不怎么感兴趣。

他至今还记得,在金谷园的时候,石崇把他最得意的剑客叫到面前,跟自己说些什么剑心啊,弃易从难啊之类的大道理,当时自己还被唬住了。结果呢?一转眼,那个剑客就被人一剑穿喉,默默无闻地死在了阴影中。

可见做什么事,还是要以实用为上。

很快,比剑已经开始了。

刘羡端坐在篝火前,还是饶有兴致地看了一会。

平心而论,台上的这两人剑术都还不错。左边的那位拿了两把长剑,要打双手剑,顾应法,右边的这位则是拿了把不寻常的四尺剑,打起落法。两人脚步一个灵动,一个厚重,打作一团时,刀光剑影,叮叮作响,还挺好看的。不过这两人很明显没有上心,根本没有使出真本事,明显更偏向以表演的形式。

而且看久了后,还是有些乏味,这两人分分合合,比了二十来个回合,一时间还没看出结束的样子。

公主这种还没入行的,看得是津津有味,但台下的一众懂行的宿卫们,则开始埋头用膳了。

在这种无聊的时候,有人起身说:“如此盛会,有比剑,怎么能没有比射呢?军中这么多神射好手,谁愿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