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机突然发难,一举占得先机,奠定胜局。
在这个看似喧闹喜庆,甚至可以说是十数年来未有的婚宴上,实则酝酿着帝国里无法抹平的政治动乱。
孟观突然说:“我还是挺喜欢公主的。”
“啊?”旁听的两人都吃了一惊。
“不是那种喜欢。”孟观知道他们误会了,便解释道:“你们想哪里去了?我说的不是男女之情,我都已经三十四了,成家立业这么多年,长子都十七了,怎么会对公主动那种念头?”
“我是说,我看见公主,就经常会想起我早夭的女儿。”
“我二十一的时候,曾有一个女儿,也叫脩华,她长得古灵精怪,和公主差不多可爱。我是真喜欢她,只要看见哪家的臭小子和她靠得近,我就忍不住要发脾气,但她一对着我哭,我的心就化了……”
“孟兄还有千金?我怎么没听说过?”
“她五岁的时候,得了天花,我当时家贫,没钱带她看病,就早夭了。”
孟观这么说的时候,语气没什么波澜,但是旁人都能听出他平静语气下的深刻哀伤,也都感同身受。
可正如他表现出来的那样,这没有什么值得抱怨的,这种事情太多见了,哪怕是皇帝的儿女,也不是个个都能存活的。大家只能把这种苦楚当做一种岁月的波纹,正如同行路时会踩到一颗石子。
“唉,如果我女儿现在还活着,大概也该考虑出嫁了。”
孟观的话语很让刘羡感慨,到目前为止,他人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一个合格的父亲,而孟观此刻表现出来的,恰恰就是他心目中理想中的父亲形象。
他想,如果刘恂能像孟观,大概自己的童年也会幸福不少吧。
刘羡下意识拍了拍孟观的背,转移话题说:“不管怎么说,弘远真是好福气。”
“我还记得三年前,他和我一起做殿下伴读的时候,他一眼就看中了公主,说非她不娶,这下让他得偿所愿了!”
“还有这等事?”
“当然,当年公主才十二岁,他瞟过去的时候,眼睛都直了,话也不会说,就抖得像个筛子,吓得公主直接躲到……”
正说话间,几人听见街巷的人群中传来一阵欢呼声,他们循声望去,只见王粹正骑着高头大马,带着三辆马车,从街巷中缓缓行驶。
王粹的脸色春光无限,由内而外散发出一种得偿所愿的欢喜,哪怕他的相貌比较平常,在喜悦的加成下,也会让人产生一种亲近感。
这个环节刘羡很熟悉,他是要去迎接新娘了。只不过当年刘羡去的是鄄城公府,而王粹是要直接领车去到洛阳宫中。
孟观看着王粹的样子,呵呵笑道:“真好啊!我长子和弘远也差不多大,如果他也能娶这样一位公主,我就安心了。”
“孟兄想得很好,可惜!这颍川公主,可是先帝最后一个女儿了!”
面对李肇的揶揄,孟观不为所动,他笑着说:“想想又不犯禁,有什么好说的?”
而刘羡则是有些好奇,问:“孟兄的儿子都这个年纪了?”
“是啊,我成婚早,生子也早。”这段时间的相处下来,孟观非常欣赏刘羡,毫无藏私地说道:“我现在有三个儿子,老大叫孟平,老二叫孟讨,老三叫孟和。”
“老大如今正在太学读书,考了两次太学射策,嗨,不成器,到现在都没中第!”
孟观口中说着不成器,但刘羡看得出来,他对家里的三个儿子都很满意,脸上的溺爱和自豪几乎是溢满出来的。
这位三十四岁的殿中中郎,借着这股兴头,紧接着就谈起自己的生平来。
他出身河南孟氏,高祖是汉灵帝时期的太尉孟郁,也是当时中常侍孟贲的弟弟。
在这两人当政的时候,孟氏家族一度非常显赫,但在十常侍之乱后,家族因为和宦官有联系,就很快衰败了。
孟观的祖父孟沈,一度在曹操军中担任过校尉,但是在定军山之战中,他因作战不力被降职。到了孟观这一代,当年的三公之家,现在已经是最贫贱的寒门,可谓是尝尽了士族白眼。
“所以我从小就立志,一定要洗刷家族污名。十岁的时候,我练箭练得手指都被割伤了,当时疼得厉害,又怕别人笑话,就借口说回家读兵书,结果掉了一夜的泪,现在想想真是好笑。”
“可惜啊,直到二十多岁才当上了殿中中郎,到现在也还一事无成。”
这么说着的时候,孟观看着自己满是老茧的手指,一时唏嘘万千,他对刘羡说:“怀冲,人这一生啊,最重要的就是事业和家庭,你年纪轻轻,就有县公的爵位继承,真让我羡慕啊!”
“我投奔殿下后,能立下一些功劳,让儿女们不用像我一样打拼,也不用再遭人白眼,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这是刘羡在进入官场后,听过的最朴实的话。孟观既不像周顗那样大义凛然,也不像贾谧那样睥睨自傲,就是非常简单地想让自己的生活好一些,更有自尊一些。但正因为原因如此质朴,也根本让人无法反驳。
只是刘羡想,为什么这样简单的追求,会让人参与到政变这样的大事里来呢?
答案是很容易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