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代书遗嘱(2 / 2)

人申明,在本人死后,把所有的遗产还有名下的这所孤儿院,全都移交于我妻冯秋兰的名下,希望大家尊重本人的遗愿,和平处理遗产继承事宜,本遗嘱一式两份,由冯秋兰、林清羽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遗嘱是我的最终意思表示,若其他任何遗嘱与本遗嘱意思相违背的,均为无效。

立遗嘱地点:京海孤儿院。

立遗嘱人:阎兵。2017年12月20日。

代书人:冯秋兰。2017年12月20日。

见证人:冯秋兰。2017年12月20日。

见证人:林清羽。2017年12月20日。”

看着上面的条条款款还有右下角的指纹,众人陷入了平静。

毫无例外,他们全都不相信,这上面是院长的意思,除了小方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