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让一位绅士倒下。我怎么能够不嫉妒呢?我会为了你而嫉妒,会为了你将红酒倒到我亲爱的弟弟头上,然后荒唐地不顾兄长的身份去辱骂他,像争宠的傻汉男人那样将他摁在泥水里,打破他的脑袋,举着沾满血的手向我亲爱的姑娘邀功。”
贝蒂被取悦到了,但她仍要做出一副吃惊的样子叫道:“你断不能这样啊,那可是你的亲兄弟!”
“就是因为是亲兄弟才要以这样的方式决斗,我们流着同一个家族的血,杀死对方才能使对方的血回到自己体内。”
男人将一枚戒指戴在了贝蒂手上,吻了吻她金色的发顶。
“去吧,去玩乐吧,去让所有人为你神魂颠倒吧,我的贝蒂!”】
在宴会上,贝蒂见到了那个刚从罗马归来的青年人。起初贝蒂还因为他不够苍白的肤色而嫌弃他,但在短暂交谈过后,贝蒂便对他产生了兴趣。季言秋在这一段故意使用了十分破碎而跳跃的心理描写来烘托出主角的意乱情迷。
她痴迷着让一个谈吐不凡的男人爱上她的过程,这比一百瓶香槟更让她感到迷醉。
两人很快便产生了激情的火花,在荒唐的一夜过后,贝蒂绝望地发现那个青年人变得苍白起来——他死了,死于中毒。
男人为她戴上的那枚戒指上抹了毒药,在青年人亲吻她手背时、在他们与大床上缠绵时,毒药便进入了他的嘴、耳、眼,让他死于非命。
作为戒指的佩戴者,贝蒂当然也中了毒。她绝望地将一瓶又一瓶的酒灌入口中,胃撑满后又吐出来,如此循环了七八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