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后,自己慢慢研究,竟然真的研究出了人家腌制鸡叉骨的秘方,现在,他就要用这个鸡叉骨的秘方在大唐开一家自己的油炸鸡叉骨店,唐朝的烹饪水平很低,严重缺少美食,而且长安富人多,李浩坚信,自己的鸡叉骨生意一定会很火爆的。
想要做鸡叉骨,准备工作还是很多的,养鸡只是其中一步,还有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准备调料,以现在的条件,他的调料还是缺了几样,好在重要的调味料他都有,于是他在后院中开辟出好几处菜地,专门种植自己带来的调味食材。
第一批小鸡崽成功地孵出来了,全村人都惊呆了,终于意识到李浩不是猴子请来的逗比,人真的能孵出小鸡,一时间,李浩又成了全村的热点人物。
这群小鸡,李浩让金氏细心照料,自己则每天去田里查看自己的玉米地,他怕那些佃农偷懒,随便糊弄自己的玉米地,到时候胡乱交差,然而他发现自己的担心有点多余,唐朝的百姓还是很朴实很有节操的,对他的玉米地照顾的很好。
他所带的这些农作物在经过时空隧道的时候似乎都经过了或多或少的变异,这玉米也是变异过的,这些玉米成熟周期非常短,只需要60天便可成熟,而正常的玉米成熟周期一般在100天到130天之间,而且他的这个玉米耐寒耐热,耐旱耐涝,基本除了腊九隆冬,其他季节都能种植,生命力旺盛得堪比野草,不仅如此,这玉米的产量也高,他在南陀山试种过,一亩地能产1000千克玉米粒,也就是前世的2000斤(唐朝一斤等于16两),要知道,就算在前世,有化肥和农药的前提下,玉米的最高产量也就1500斤而已,可见这个基因突变的玉米突变的比较厉害。
不过他这个玉米也有不足之处,那就是不好吃,味道苦,玉米肉很老,即便是嫩玉米棒,煮很久,放在嘴里也嚼不烂,而且这玉米磨出来的面粉很粗,即使熬粥喝,都会拉嗓子,难以下咽,无法当做日常口粮,喂猪喂鸡倒是不错,营养方面应该没有什么折损,反正那些鸡吃了玉米糠之后都长得很快。
又过了六十天,李浩的那群小鸡长大了,开始生蛋了,地里的第一批玉米也收割了,十亩地,足足产了10吨玉米,把李浩家粮仓都堆了一小半,那些佃农都惊呆了,纷纷问李浩这是什么农作物,居然有如此高的产量,而且成熟得这么快,李浩告诉他们,这是专门喂鸡用的谷物,人不能吃的,那些佃农不信,纷纷向李浩求种子,李浩见他们不信,就特地让他们拿了几斤玉米磨面,然后煮玉米糊糊给他们吃,几个佃农硬是皱着眉头吃完了,这玩意是真的很拉嗓子,磨成粉都煮不烂,难以下咽,他们也终于相信了李浩的话,失望无比,眼下大唐经过李世民多年治理,百姓们大部分都不在挨饿了,蓝田靠近长安,这里的农户生活更加好一点,基本都能吃饱,既然能吃饱,他们自然对这粗糙无比的玉米失去了兴趣。
李浩现在整天算着钱过日子,好烦恼,钱不多了呢,万一等自己一大群鸡养起来了,却悲哀地发现资金链断了,那后果他简直不敢想,这个时候,他忽然又想撤去杜洪的管家职位了,都是这货害的。
又过了一个月,养鸡场建起来了,里面已经有了两百多只小鸡,而他的全部现金资产只剩40贯了。
自己心中盘算的计划居然因为缺钱即将面临难产,这真是太尴尬了,李浩坐不住了,他决定出去寻找商机,看看有什么办法能尽快挣到钱,起码要让自己先渡过这个难关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