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点,凶手是了解自己的杀人目标的,但是死者未必认识与其熟络甚至也可能不认识。” 对于这个分析大家还是比较赞成的。而且在排除了财务干扰的情况下,大家也逐渐将矛头锁定在仇杀这一范围之内。 但是什么仇,死者会对凶手不甚了解呢?换个角度来说死者自己或许还不知道为什么招来杀身之祸。这个问题也令大家迟迟想不通。 “既然不是一眼就看透的矛盾关系,就要求我们继续调查死者身边人,看看是否有什么事情是我们没发现的,一个很小的关联或许也能让我们发现两个案子的共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