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中那篮红玫瑰。
紧接着狂风骤起,扬起的玫瑰残瓣遮住了他的视线。
随后他的肩膀被人从身后拍了拍。
约翰猛地转过身去,映入眼帘的竟然是一位许久未见的老朋友小斯坦福。
“嘿!这不是我的老朋友约翰·华生吗?!一个人站在这里做什么?刚才是在和谁说话吗?不过我觉得这人可能不是什么好人。”小斯坦福扬起自己的礼帽与灿烂的笑容,上前来拥抱了一下他,“老兄!自打我听说你去了危险的前线当军医之后,我们已经多久没有再见过面了!”
约翰平复了一下自己刚才像是突然间回到战壕里的心情余波。
他同样向对方回以拥抱。
“是许久未见。”他打趣对方,“你发福的肚子险些让我没有认出你来。”
小斯坦福哈哈大笑起来,“所以呢,华生,你是刚回伦敦吗?现在住在哪里,或许下次我可以更正式地登门拜访。”
“目前我是住在伦敦河滨的一家公寓里,不过我对那里的环境并不是很满意,正想换一个住处。”约翰叹了口气,“最好经济实惠一些,毕竟我的抚恤金快要撑不住了。”
“那还真是巧合!”
小斯坦福突然喊道。
似乎是看出许久不见的老友脸上有疑惑,他解释道:
“今天正好还有一个人和我说过同样的话。”
“他也在找一个新住处,他已经看好了房,正想找一位合适的舍友同租。”
这位像绝大部分中年男人逐渐发福的老友,和以往年轻当助手时一样眨眨眼,仿佛在暗示他什么。
约翰沉吟片刻,问道:“这么听我倒是很适合,不过你说的这位是个什么样的人?”
“哦!他是一个侦探。”
“侦探?那种找猫找狗,以及调查出轨事件的侦探?”
小斯坦福神秘一笑。
“这可不是,他接受的委托可不是这些。”
约翰忽然觉得自己这位老朋友像是有些陌生。
“但是我不得不提前告诉你,他的性格很是古怪,喜欢做各种实验、积累各种知识。”
“如果是和你一起的话,我相信他为人一定正派,这一点你不用担心。”
约翰皱眉,“我反而有些听不懂你的话了。”
“哈哈——”小斯坦福拍拍他的肩膀,“百闻不如一见,那不如与他先见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