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爷为何要将他们分开啊!”
“……”
几个敛官儿一边挖坑,一边叹息。
余琛在旁边儿听了,那心里才叫一个别扭。
——这事儿老天爷可不背锅,杀文至秀的就是文志章哩!
可惜大伙儿早已被文志章多年的表演昏了头,也丝毫不怀疑。
其中一个敛官儿,还往背后的尸首上啐了一口,“呸!可怪不得老天爷!就是这家伙!你说你偷盗就偷盗,干啥杀人呢!”
“对!都怪这可恶盗贼!可惜他拒捕死了,否则当受凌迟之刑!”
“……”
从他们言语之间吧,余琛才看向他们背后,那一具躺着的尸体,还有尸体上那条鬼魂儿。
——这应当就是那杀了文至秀的凶手了。
等那几个敛官儿下山走了以后,余琛方才把这条鬼魂也带进屋子。
走马灯一跑,就将一切知晓了。
原来此人的确是盗贼,只不过是文志章从江湖上找来的一个恶贼。
当初文志章让他把文至秀杀了,事儿成了以后,立刻给他五千两白银和新的身份,让他往北方一跑,从此重获新生,大富大贵。
可没想到,文志章压根儿就没打算让他这唯一的知情人活着,正当他拿着银子准备跑路的时候,文志章立刻翻脸,派人在外边儿把他给杀了。
这才将这事儿盖棺定论。
——死人,方才不会说话。
这样一来,有了凶手,结了案子,他文志章方才能真正的高枕无忧!
而此人死时,五千两银子被带走,心有不甘,化作执念,也要拿回那五千两银子。
余琛看了他走马灯,一辈子作恶多端,吃的是人命饭的,没想到这最后遇上黑吃黑,栽了。
他的遗愿,余琛也给拒了,直接送到判官大殿,审判过后,扔进地狱享受去了。
至于文志章再婚的事儿,余琛并没有跟文至秀提,怕这苦命的女人一下子给气活过来了。
石头也晓得了一切,更是怒不可遏!
天性淳朴的他,看不得这种恶毒的事儿,问余琛准备啥时候把那天怒人怨的文志章杀了!
这原本吧,余琛也是打算这几天动手的,用那嫁梦神通,将其不声不响地杀了。
可这会儿,知晓了文志章又要大婚以后,他改主意了。
“石头,文府丧事过后,又接上大喜日子。”
余琛摇头,“文志章那么喜欢玩儿,那咱们就陪他玩儿,让他大喜变大丧!他大喜日子是几天后来着?”
“老爷,听说是七天后,三月四十,大吉日子,宜开土,娶嫁,搬家。”石头回答道。
“搬家?”余琛点头:“脑袋搬家,也算搬家?”
日子过得快。
但文府大喜的事儿,这几天就一直在市井里边儿传。
说是文志章大人为了感谢当初亡妻丧葬时候帮忙的大伙儿,除了他邀请的宾客以外,凡是那些个抬棺的,烧饭的,唱曲儿的,守陵的……只要是当初为他亡丧礼帮过忙的,这大喜之宴,都要请来!
以示感谢。
这一来,更是赔本儿赚吆喝。
名声大噪。
七天光阴,转眼而过。
三月十七前一晚。
文府。
文志章回到屋里,收拾洗漱以后,屏退了下人。
而那丝檀梳妆桌上,一个二十来岁的美艳女子,正抹上花红,看着铜镜中那美丽的脸庞,闪过一丝不快。
文志章关上房门,看着美艳娇人儿,急不可耐。
可那女子却一把将他推开,冷声道:“文大人,你说奴家这脸哪儿像那死婆娘?”
文志章一愣,脸色一苦:“玉秀,这不是为了堵住那些愚民的嘴吗?你也晓得,我身在吏部,若是被人捉住小辫子……”
“你有理!你有理!你有理得很!”那女子仍是一副不高兴的模样,“我就是想起那死婆娘,就一阵膈应!”
“不想,不想她,那种女人有什么好想的?”文志章一把搂过她,轻声地哄:“我这不是已经按你意思将她除了呢?别怄气了……来……笑一个……你笑起来真美哩!”
那女子方才消了气儿,嗔道:“明儿完婚后,我要朱雀城的梨花楼!”
“好!都好!正好那梨花楼的老板最近求我办事儿,一栋酒楼,他应当不会吝啬的。”文志章满口答应。
“这还差不多。”
那美艳女子这才满意,看了眼急不可耐的文志章,双腿一盘,把嘴凑到他耳边,低声喃喃。
“今晚,我在上面。”
灯烛吹灭,春浪震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