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人们在飞剑前段留了凹槽,然后把铜汁浇了上去裹了一层。
李孟羲不由点头,这挺好,用铜加重了前段重量,使重心前移,同时保证了飞剑的结构完整,不影响投掷性能。
黄铜于剑身的作用,只是配重,只是为了使重心前移而已。
李孟羲翻来覆去的盯着黄铜看,他是想看黄铜跟铁贴合的牢固不牢固,有无缝隙,边上的匠人误以为李孟羲是觉得铜用的多了,匠人在旁小心的解释,“军师,用铜太费了,用铅也成。”
李孟羲抬头看向匠人,诧异问道,“铅?铅跟铜,哪个重?”
“自是铅重。”匠人答。
李孟羲寻思,既然铅比铜重,那用铅更好。
对,还有水银,水银不比铅还要重上许多?
飞剑的形制,要越是细长越好,但结合实用,剑身长度太长就难以在危机之时快速拔出,因此,要想让飞剑在尽可能纤细短小的情况下拥有尽可能大的质量,自然,用的金属越重越好。
假设,人的手臂所能驱使的最重物体是七斤,那么,用七斤铁做一根形状纤细的标枪,标枪长度四尺朝上近五尺了。这个长度,已经影响出鞘了。
而要是,用七斤铜来做标枪,做成的标枪要短小纤细的多,取用更加方便。
要是换上更重的金属,比如在标枪头部灌上一点水银,那么,标枪能更纤细,更短小。
水银,可是有剧毒的……李孟羲目光闪动。水银枪头扎进人体之内,汞毒入血,十死无生。
匠人们所做的七斤飞剑,剑身过于长了,要是弄来水银灌入其中,能保持飞剑重量保持杀伤力的同时,可以把飞剑做的更短小,更纤细。
重金属能大幅度缩小飞剑的尺寸,可现在,水银没有,连铅也没有,没办法改进。
李孟羲对数柄飞剑做了最后的检查,飞剑最重要的尖部,匠人们把飞剑尖部打成了圆锥形或棱锥形的尖状,这样的形状,类似破甲锥。
李孟羲问了匠人,尖部有进行淬火,因而硬度非常之大。
带着众多轻重不一的飞剑前去测试,李孟羲未参与其中,他很清楚自己的小胳膊小腿的,力量不足,没有参考价值。
找来士卒二十余人,令众人拿着轻重不一的各种飞剑,以十五步外的靶子为目标进行多番投掷。
测试结束,询问众士卒哪个飞剑手感最好,士卒们大多觉得,七斤的有点重了,六斤的最好。
李孟羲目光落到六斤重的飞剑之上,六斤重的飞剑,剑身修长纤细,从剑到柄,浑然一体,宛若一根铁棍。飞剑剑身成四棱之状,枣子般粗细,飞剑长近三尺九,尖部为尖锥状,在尖部之下,有一大段黄铜包覆,此一段黄铜,为调整重心之用,使重心靠近于尖部。
通体检查了一遍,李孟羲觉得飞剑有些过于长了,不够纤细,更不够小巧。
当目光扫过飞剑的棱锥之时,某些相关记忆突然浮现在脑海。
坊间流传着一种名为三棱锥的神器,据说三棱锥造成的三角形伤口,三角伤口更难愈合,这就造成了很多被三棱锥刺伤得不到及时救治的人,往往失血过多而死。
想到这里,李孟羲拿起纸笔略画了草图,又跟匠人们商量了许久,终于给匠人们明白了何为三棱锥。
在天黑之前,匠人们回去把飞剑做了最后的修改。
李孟羲本以为三棱锥会很难制作,加工会很艰难,可他再一次的低估了匠人们的智慧。
匠人们在天黑下来的时候,把三棱锥送来了。
之所以做的如此之快,是因为匠人们只是把飞剑刃部,掏出了指节长的一小段棱锥结构,后边未做任何处理。
李孟羲见到这么个取巧之法,他一想,觉得这种三棱刃比真正的通体三棱锥还更好了。
通体三棱锥极难加工,而要是只加工了个刃尖就简单的多,再者,保留了刃身的完整,刃身能更加坚固。
要知,热兵器时代跟冷兵器时代是不同的,通体细长的三棱锥放在热兵器时代足够用,因为热兵器时代士兵们身上都没穿铠甲,穿的只是单衣,所以三棱锥的强度足够使用。
但是在冷兵器时代,士卒多有甲胃护身,且兵器之间多有磕碰,此时,三棱锥较为脆弱的结构就不足使用了,三棱锥的结构比不过一根铁棍结实。
天已经黑了,后续测试暂时无法进行了。
——
翌日,李孟羲带着人开始继续测试。
这次,实验的是实战,实验在真实环境下,若目标身穿甲胃,仓促之间发出飞剑,能不能一击破甲击杀。
以巨鹿城城主府的体量来讲,从厅堂正中间的主位,到最门口的席位,中间距离隔的有二十步远。
也就是说,按巨鹿城这个不大不小的体量,席间,我方使者离主位的对方统帅两者之间最远能隔二十步之长。
若一旦席间有变,使者需将飞剑投掷二十步远才能击中对方主帅。
实验场上,树起一根木杆,木杆上挂上一个草人,草人身上湖上一层白纸,然后,在草人身上穿上一领盆领筒袖铠。
盆领筒袖铠已是寻常可见的好甲。
于二十步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