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你管毁灭证据叫悔罪?(1 / 2)

雾草!???

张伟脸色顿变,震惊无比地看向吴梦梦。

大姐你搞鸡毛?

千万别乱来啊!

张伟疯狂冲着吴梦梦使眼色。

但后者压根儿没有看他,在那边自顾自地喊着:“那视频压根儿就不是我发的,是顾洁!是它!”

“从一开始就是顾洁怂恿我去测试林北,说这样会有流量,能涨粉,我傻乎乎的就去了。”

“那视频也是顾洁剪辑,然后用我的小红猪账号发出去的。”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她曾经被林北起诉获刑,所以才想报复。”

“我完全是被它蒙骗的,我跟林北无冤无仇,根本没理由诽谤他啊……”

“你他娘的放屁!”

顾洁忍不住了,扯着嗓子大喊。

“我让你干啥你就干啥?那我让你吃屎你吃不吃?我让你跳楼你跳不跳?”

“真他妈搞笑了,我又没拿把刀架你脖子上逼你,明明你自己也同意了的!”

“在这儿你装什么清纯白莲花!还想把责任都撇到老娘身上,我呸!”

吴梦梦急头白脸地大叫:“就是你!要不是你怂恿,我根本都不会往这方面想!”

“那又怎样?”

顾洁翻了个白眼,不屑一笑。

“我只是怂恿你又没强迫你。”

“发视频是征得你同意的,而且事后你随时可以删除视频,但你也没删啊。”

“我是有罪,你以为你就清白了?”

“草!”

顾洁满脸的无所谓。

它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罪上加罪,减刑无望。

所以干脆破罐子破摔。

我可以顶格判,没啥好说的。

但你吴梦梦别想脱罪!

主打一个要死一起死。

不然心里不平衡。

“草泥马顾洁,你真不是人!”

“你可真牛逼,我妈不是你姥啊?”

“去你妈的!”

“你XX!”

“你XX!”

……

俩人当庭激情对喷。

唾沫星子四溅,声音异常尖锐。

直接把庄严肃穆的审判庭,搞得跟菜市场似的,闹哄哄的。

“咚!”

苏贯彻黑着脸重重敲响法槌。

“被告人请注意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

然而,

俩人已经吵红眼了,非但没有收敛,反而还张牙舞爪地开始肉搏。

法警立刻出动镇压。

在一番鸡飞狗跳之后,才恢复秩序。

俩人被分开,但都咬牙切齿,喘着粗气,恶狠狠盯着对方。

张伟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想死的心都有了。

不管吴梦梦还是顾洁,本来就情节严重,不容乐观,它们可倒好,还非得来个火上浇油,让本就不乐观的情况更加雪上加霜。

这还辩护个毛线!

不给它们加一条“扰乱法庭秩序罪”,都算合议庭法外开恩了。

反正经过这一番闹剧,吴梦梦和顾洁算是彻底没救了,本来情况就严重,还大闹审判庭……

刑上加刑,就算把张三借给它们都白扯。

第三个是蔡秀芬。

她的情况同样非常严重。

是仅次于吴梦梦的第二大诽谤信息源头。

而且明显是出于报复目的而发布诽谤信息,主观恶性也非常明显。

基本上也属于无药可救的状态。

张伟懒得在它身上浪费唾沫星子,也就只是象征性地说了两句万金油的辩护词,便就此作罢。

接下来邀请第四个被告人受审。

罗娅栗,微信公众号“娅娅话社”,粉丝5万+,同名微博账号“娅娅话社”,粉丝30万+。

两个平台,三篇文章,总的浏览量过千万。

也是非常出众了。

张伟长出一口气,调整心态,重整旗鼓,起身为其辩护:

“我方当事人并非有意诽谤!”

“她完全是受到网络不实信息的误导,误以为自诉人耍大牌,态度嚣张,当街行凶。”

“正是在这样的错误认知之下,才出于义愤,发表文章进行批判。”

“我方当事人是无意犯罪,过失犯罪,应当从轻判处。”

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即便造成的危害和后果一样,但是在量刑上,也会有相当大的差距。

举个很直观的例子:

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样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但量刑却相去甚远。

而过失呢,又分为两类:

一类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

另一类是过分自信的过失,即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发生危害后果,结果并未避免。

张伟主张罗娅栗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此基础上争取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