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 开庭日,严厉的量刑建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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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市。

X年X月X日,小雨,灰蒙蒙的,天地之间一片潮湿。

似乎也预示着要发生一些很刑的事情。

天府市某区法院,刑事审判一庭。

林北早早地就来到这里,坐在公诉人席位后面,旁边是林然,沐可可和赵清雅三女。

他们将作为附带民事原告而出席。

很快,公诉人也走了进来。

公诉人是一个四十岁上下,面容威严,浓眉大眼的中年男人,看上去不苟言笑,很严肃的样子,跟林北几人也只是淡淡点了下头,便落座。

接着,审判庭前方大门再度开启,法警带着一干被告人等走了进来。

一号被告,吴云龙。

二号被告,宁启盛。

三号被告,朱晓明。

此外还有几个不配拥有姓名的龙套选手,都是启盛租车公司的员工。

能在这场庭审里坐在被告席上的,足以说明他们肯定在敲诈勒索的案子里,有重要戏份。

至于律师..........

法律上有着“同案被告不能用同一个代理人”的规定,这也是为了防止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张三和李四是同案被告,他们请了同一个律师,那律师在为两个人辩护的时候,手心手背都是肉,到底应该重点维护哪个当事人的利益?又应该放弃哪个当事人的利益?

这无疑会导致一些问题。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干脆禁止同案被告请同一个律师当辩护人。

大家各自请律师。

律师们也各为其主,只需要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权益就完事儿了。

六个被告,加上六个辩护人。

被告方队伍倒是挺庞大的,足有十二个人。

吴云龙站上被告席位就在那边瞪着俩牛眼睛,一个劲儿地瞅着林北。

眼睛里怒火熊熊。

一副要吃人的样子。

他对林北恨之入骨,要不是林北,他的事情根本不会败露,也不会被警察抓,更不会被告上法庭,面临牢狱之灾。

要不是林北故意钓鱼执法,即便面临调查,也完全可以搪塞得过去。

可以说,吴云龙有现在的下场,都是因为林北。

他对林北自然是恨得牙痒痒,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了。

除开吴云龙之外,其他人倒是没有那么强烈的仇恨。

尤其是宁启盛。

他对林北并无特殊的感觉,真正记恨的人,是吴云龙,都是这逼养的把他坑了。

好好的一个老板,摊上这么个小舅子,结果现在搞得要面临牢狱之灾。

对面。

林北自然是察觉到了吴云龙对自己投来的仇恨的目光。

对此,他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有点想笑。

类似的目光,林北可是一点都不陌生。

他曾在很多人的眼睛里看到过。

但那又怎样?

林北还真就喜欢这种,你们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非但干不掉我,还得被我干掉。

你就说气不气?

你们气了,那我就爽了。

哎嘿嘿? (?ˉ?ˉ)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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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吉时已到。

审判长和两位审判员走了进来,走上法台。

审判长是一个身材高大魁梧,国字脸,面容威严很有气势的中年人。

目光深邃。

扫了一眼,拿起法槌重重敲下。

“咚——”

书记员立刻起身,宣读法庭纪律。

“一、所有到庭人员,包括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和旁听人员,都必须听从审判长的指挥..........”

“二、开庭时,当事人及代理人以及旁听人员必须关闭手提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

“三、审判庭内不得抽烟,不得乱扔垃圾..........”

“四、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鼓掌叫嚣..........”

“五、回答法庭问话时须起立..........”

“六、法警负责维护法庭秩序,如遇绕路那法庭秩序之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对于眼中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旁听人员不得录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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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纪律并不算多,大部分都是一些正常人都应该明白的注意事项。

但还是每次开庭前都需要明确说明。

毕竟,物种多样性是普遍存在的。

这个世界上,正常人占大多数,但千万别小瞧了某些奇葩。

尤其是能站在审判庭内,被告席上的,出现奇葩的概率更是大得离谱。